559“鈔法”(3 / 3)

小說:隆萬之變 作者:平行空間來客

的緊皺到逐漸舒展,顯然事情並沒有往他想到那個方向發展。

“你們也看看吧。”

說話間,裕王把紙條遞給了殷士譫。

殷士譫在看過後,很快就遞給了魏廣德。

魏廣德低頭看去,“上諭工部:近來錢法阻滯,由於私鑄威行,其令內外諸司務遵前旨嚴加訪治。

寶源局所鑄制錢,各色匠、役人等侵料減工,以致轉經小濫惡,不堪行使,爾部中其逐一拏送法司從重治罪,並查提督管理等官先。

以職名聞今後該局暫停鑄造,戶部每年將南京、雲南及稅課司收好錢一千萬文送部,轉送司鑰庫以備賞賜之用。”

看完紙條上的內容,魏廣德撥出一口氣,原來是嫌棄寶源局鑄造的爛錢太多。

其實,前些年在京文武百官都注意到了,從司鑰庫領到的歲賜,錢劣不堪用,不僅輕、薄,甚至稍微用力就能掰斷,這樣的錢幣如何能用,還不如市面上那些私錢。

把紙條遞給張居正,魏廣德也只能覺得好笑。

嘉靖皇帝應該是根本就沒有到過市井之中,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不說其他州府,就是在京城裡,幾乎就找不到多少好錢進行流通的。

那些流通的好錢,被人收走後就會被投進熔爐煉製成劣錢,畢竟大明確實很缺銅料。

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還是嘉靖皇帝對幣值的干預。

嘉靖一朝銅錢對銀的比價多次發生改變,嘉靖三年詔令洪武等本朝制錢與歷代舊鑄好錢兼行,每七十文折銀一錢,私鑄、偽造的錢一律禁止流通。

嘉靖十八年,規定無論制錢,還是歷代舊錢兼行,質好的銅錢七十文折銀一錢,稍次的銅錢一百四十文折銀一錢。

嘉靖三十二年又規定只允許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其他洪武等制錢及前代雜錢需十四文折銀一分。

到了嘉靖三十三年規定嘉靖通寶錢七文折銀一分,洪武等制錢與前代雜錢上品者也七文折銀分,其餘視錢質量的好壞分別以十文、十四文、二十ー文折銀一分,不久又詔令以嘉靖通寶錢七文、洪武等制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折銀一分。

民間私錢氾濫的根源,其實就是因為嘉靖通寶錢與歷代古錢的折換率過高,民間競相私鑄此錢藉以牟利。

政府雖然多次嚴令禁止私鑄,但民間私鑄活動並未得到有效遏制,而今更是京師市井中所用,俱出私鑄的境地。

“輕制薄小,觸手可碎,字文雖存而點畫莫辨。其則不用銅,而用鉛、鐵不以鑄,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錢,每三百文才直銀一錢耳。作之者無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錢、舊錢返為壅過。”

這正是這一時期京城市面上流通銅錢的真實寫照。

魏廣德都還記得,自家就參與了用鐵炮換銅炮的勾當,所得銅料全部都用於鑄造“嘉靖通寶”。

上次他還接到家中來信,說現在江南各衛所皆在做此事,以後就算被人發現也不怕,法不責眾。

這次的事件,工部會有多少人人頭落地,魏廣德自是不關心,不過雖然自家從中牟利,卻也堅定了他將來重建錢法的打算。

朱元章設計的“鈔法”,不應該就這麼被埋沒掉,還被後世子孫誤會,沒有準備金制度也不是寶鈔失效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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