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盛傳一時,詩隨意抒寫,不事浮華,而情意真切。又《東歸在路率爾成詠》一篇,則以寒士的失志不平為題旨:
學宦兩無成,歸心自不平。故鄉尚千里,山秋猿夜鳴。人愁慘雲色,客意慣風聲。羈恨雖多緒,俱是一傷情。
這類詩,與宮廷文人的繁縟作風迥異,而以質實真切取勝。雖成就有限,在當時也未能形成氣候,卻昭示了詩壇變革的主力必來自宮廷之外的重要事實。
隋初還發生過一樁企圖以行政手段改變文風的事件。據《隋書·李諤傳》載,開皇四年,文帝下詔改革文體,同年泗州刺史司馬幼之因文表華豔而交付有司治罪。文帝改革文風的主要宗旨,是提倡“公私文翰,並宜實錄”,著眼點在於要求應用文去掉華豔的藻飾,講求實用。就此而言,與文學尚無太大關係。但引伸開來,卻發展到完全否定文學的極端態度。李諤在《上隋高祖革文華書》中,指斥自曹魏以降,“競騁文華,遂成風俗”,主張對此繩之以法:“請勒有司,普加搜訪,有如此者,具狀送臺。”隋文帝對李諤的主張也表示贊成,將此表“頒示天下”。以前有人認為這件事對隋唐文學的發展有一定“積極意義”,事實上,即使它涉及前代文學的某些弊病,但根本上,卻是企圖用文字獄的手段,把文學完全納入有助於皇權統治的軌道。
與此相應,到隋末又有在野的王通(號文中子)的文學觀。王通聚徒講學,雖不反對詩歌,卻力主漢儒的詩教說,認為詩當“上明三綱,下達五常”,“徵存亡,辨得失”(《中說·天地篇》),因而對南北朝以來的著名作家如謝靈運、鮑照、庾信、徐陵等,幾乎全部一筆抹煞,這也是很鮮明的反文學理論。雖然,無論是隋文帝、李諤還是王通,都沒有對隋唐文學的程序發生太大影響,但他們所顯示的思想傾向,卻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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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初唐宮廷文人和律詩的完成
唐初統治者對文藝採取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以李世民本人為代表,他雖然也主張文學為政教所用,對前代帝王如梁武帝父子、陳後主、隋煬帝等雖有文才卻不懂得管理國家大為不滿,但作為一個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卻懂得文藝同政治並無直接因果關係,他也不相信所謂“亡國之音”的陳詞濫調。而且,李世民在文藝方面也有相當的造詣,能夠從藝術上欣賞文學。他親自撰寫的《晉書·陸機傳論》,就大力稱讚陸機“文藻宏麗”的創作。這雖不能直接引起文學的興盛,至少也是為之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唐初的幾代君主,不僅太宗如其自稱喜“以萬機之暇,遊息藝文”(《帝京篇·序》),高宗、武后、中宗等,也都如此。
為了炫耀大唐帝國的治世氣象,他們又廣引天下文士,編纂類書,賦詩唱酬。由此在唐初先後出現了幾個宮廷文人集團。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詩人,有太宗朝的虞世南、許敬宗,高宗朝的上官儀,武后時的“文章四友”(李嶠、杜審言、蘇味道、崔融),中宗時的宋之問、沈佺期等。這些宮廷文人,或位居顯貴,或為帝王所獎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風。他們的大量創作,內容也不外歌功頌德、宮苑遊宴,既無須亦難以深入抒發情思。與南朝及隋代宮廷詩相比,可以說稍歸於“雅正”,但也因為這種“雅正”而更顯得蒼白無力。其意義主要在於維持了一種藝術風氣。但在他們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卻有時透露了詩歌沿革的訊息;其中有的詩人,還對詩歌體制的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初唐的宮廷詩人在藝術上所追求的是繁縟綺錯的裝飾風格。這種裝飾性的重點,起初是對偶的修辭技巧,爾後又增之以調聲的技術,並且最終把對偶技巧和聲韻技術結合起來,從而在形式上推進了律詩的完善和定型。早在齊梁時期,詩壇上便已出現對偶說和聲病說,但前者失之粗略,後者又失之瑣細,且兩者各不相侔。至北朝後期和陳隋詩人,五言詩的律化更進了一步,有少數詩篇已經符合唐人定型格律的規定,但在理論上沒有提出新的總結,有些問題(如粘附規則)還沒有完全解決。七言詩的律化,更處於幼稚階段。唐初的上宮儀提出“六對”、“八對”之說,在劉勰提出的“事對”、“言對”、“正對”、“反對”之外,又增之以“雙聲對”、“疊韻對”、“扇對”等,把原來僅限於詞義的對偶又擴大到字音和句法的對偶。稍後的元兢,不僅提出了字形和詞義的對偶,而且提出了調聲三術,表現出將聲律與對偶緊密結合的新努力。從武后至中宗神龍、景龍年間,在當時的一批宮廷詩人筆下已大量湧現平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