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2 / 4)

小說:中國文學史 作者:世紀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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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韓愈與古文運動

所謂“古文”的復興,有賴於韓愈的出現。而說到韓愈,則必須看到他的多面性。一方面,韓愈具有積極維護封建專制和儒家“道統”的熱情,而另一方面,韓愈又是一個個性很強、自我表現欲很強的人。在他的怪怪奇奇、汪洋縱肆的詩歌中,我們已經可以感覺到他的不甘凡庸、喜好張揚外露的氣質,而“花前醉倒歌者誰,楚狂小子韓退之”(《芍藥歌》)這一類自我描述,更不是拘謹斂束的形象。甚至,他以上追孟子、繼承道統自命,也可以說是上述兩方面因素的共同表現。所以,當韓愈投入古文復興運動時,他的態度與前人實有很大的不同。在以復興儒學為核心宗旨的基本立場上,他確是繼承了前人;但他的整個散文理論,特別在變革文風、推進創作方面,卻增添了許多新的和更為合理的內容。而古文運動獲成功,不僅由於他的理論,更重要的,是由於他寫出了許多富於個性、才力和創造性的佳作,從實踐上重新奠定了散體文的文學地位。同時,他大力提倡與呼籲文體改革,團結了一批撰寫散體文的作家,使散體文創作形成了一股較大的文學潮流。

《舊唐書·韓愈傳》說:“大曆、貞元之間,文字多尚古學,效揚雄、董仲舒之述作,而獨孤及、梁肅最稱淵奧,儒林推重。愈從其徒遊,銳意鑽仰,欲自振於一代。”其中,獨孤及對韓愈的影響應該是間接的,因為大曆十二年獨孤及去世時,韓愈才十歲。但梁肅對韓愈卻有直接影響。韓愈《與祠部陸員外書》中曾說到過樑肅對自己及朋友的提攜,《唐摭言》還記載韓愈、李觀、李絳、崔群在梁肅處遊學,三年未得見面,而一見之下,梁肅大為稱賞,於是十分推獎他們的文章。這可能是後人杜撰的故事,但韓愈接受了梁肅的散文理論,則無可懷疑。不過,韓愈的古文理論絕不是簡單地抄襲或因循前人的見解,它的實際內容要豐富得多。

第一,韓愈主張寫散文“宜師古聖賢人”(《答劉正夫》),但學習古文,並不因為“其句讀不類於今”,而是“學古道則欲兼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題歐陽生哀辭後》),也就是說,學古文根本上是為了學習“道”。表面看來,這與蕭穎士、獨孤及、梁肅等人的思想並沒有區別,但是,蕭穎士等人所說的“道”只是指倫常教化、道德規範,即儒家學說中的外在倫理規範,而韓愈所說的“道”則兼指(有時偏重)人的內在道德修養和人格精神。他在《三器論》中曾說過,“不務修其誠於內,而務其盛飾於外,匹夫之不可”,在《答尉遲生書》中又說過,“夫所謂文者,必有諸其中,故君子慎其實”,並反覆強調孟子“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的論點(《答侯生問論語書》),顯然他是吸取了孟子學說的精神,把內在精神看得很重的。所以,他很重視“氣”的作用,認為文章的好與壞,就決定於這種精神性的“氣”充實與否。

他曾借孟子的話說明,如果人格高尚、志趣充實,文章也會充實,而“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同上)。《答李翊書》中又說:

氣,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氣與言猶是也。

這當然不是韓愈的發明,但是,韓愈再次提出這些見解卻有兩重意義:一是他把“文字於道”從外在禮法規範、道德信條對文學的制約轉化為人的內在人格修養對文學內容的決定。儘管韓愈所要求的人格修養與內在精神總體上並不與儒家禮法相沖突,但它畢竟使文學趨向自覺的表現而不是被動的詮釋。二是韓愈肯定了內在精神與人格修養中情感的地位。

所謂“氣”,也包括了“不平則鳴”(《送孟東野序》)、“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送高閒上人序》)、“愁思之聲”、“窮苦之言”(《荊潭唱和詩序》)等等“不平有動於心”的個人情感活動及其在各種藝術中的表現。這說明韓愈講“文以明道”仍是有較大包容性的,它並不排斥、甚至讚許強烈的喜怒哀樂之情的存在。

第二,學習古人的散文體格,主要應該學習古人“詞必己出”(《南陽樊紹述墓誌銘》),而不是簡單地模擬古文。駢文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好用典故,而缺乏創造力的作者便把一些爛熟的套話翻來覆去地鑲嵌在文中,既無真情實感,又無新鮮的語言。針對這種缺陷而提倡散文的韓愈,便把“惟陳言之務去”(《答李翊書》)看得很重。雖然他也很重視從古人的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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