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3 / 4)

丟棄舊衣,又不能帶補丁,這時總理就把衣服交我拿到王府井去織補。富有經驗的老師傅們採用織補的辦法,衣服補好了,還不會叫人一眼看出補丁。

對於內衣內褲,總理不大講究補丁的形狀用料,但是,袖口領口是一定要搞好的。有的確良布後,我曾建議把總理磨破衣領或磨得已經毛邊了的衣領,都換成的確良衣領,總理對這個建議很滿意,表揚我:“既節約,又能較好地保證我們中國人的臉孔。”

對自己人,總理不在乎“臉孔”。每次出國,大使館都是提個漂亮的小皮箱,把總理的換洗衣服裝走。洗淨曬乾後,再用漂亮的小皮箱裝回來。

1963年底到1964年初,總理計劃出訪歐、亞、非的19個國家,後因烏干達政局動盪,減為訪問14國。當年這是一次很有國際影響的出訪。

記得到了埃及,大使館來人,也是用漂亮的皮箱把總理的換洗衣服裝走了。送還衣服時,陳家康大使的夫人徐克立親自來到賓館,一見當時的衛士長成元功,就開始發火:“你們簡直不象話!”原來,她也是親自為總理洗了衣服。她不是邊洗邊哭,而是邊洗邊難過,邊上火,現在抖開總理的舊衣服朝著成元功發作了::你看看,你們都看看2這種舊衣服,連我們使館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誰再穿,你們就叫總理穿這樣的衣服?太不象話了!“

成元功苦笑說:“我們不想給他做新衣服嗎?可你能說服了他嗎?”

“那不行,後面還要走好多國家呢,我們六七億人口的大國,總理穿這樣的衣服怎麼行呢?”徐克立從包裡取出三件外國襯衫,說:“我和老陳用自己的錢買了3件襯衫,我們知道總理的習慣,這不是花公家,算我們送他的還不行嗎?”

徐克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知道總理從不肯讓公家花錢,不要出國補助,她可不知道總理對衣裝的第一要求應是能表現出中國人的臉孔,怎麼可能接受外國襯衫呢?但我們跟她講不明白,

最簡單的辦法還是叫她自己去碰碰壁:“那最好你自己去跟總理說吧?”

她去了。她碰了壁。

“我們是拿自己的錢給您買的!”徐克立強調她和丈夫是公私分明的。

“你們的錢又是哪裡來的?還不是國家的外匯嗎?我要是做衣服,在北京就做了,何必花外匯在國外買?”總理始終強調一條:帝國主義對我們搞封鎖,外匯尤其珍貴,要花在刀刃上,一分不能浪費。他只收下自己的舊衣服:“再說,我也有襯衣,破一點兒,還能穿麼。”

總理到底沒有接受這3件襯衣。

總理“愛惜羽毛”是否過分了?注意清廉節儉是否過頭了?是否過猶不及,不值得宣揚了?我們這些“身邊人”從不這樣看。有次我們給他買來新襯衣,想造個“既成事實”,被他狠批一頓,命令退貨。事後,他有段話給我們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這樣做是不是有點過分?”他像是問我們,又像問自己,帶著沉思的表情停頓片刻才又說:“我看不過分。前提是我們國家還一窮二白。這裡有兩種考慮。六七億人口的中國,不就是我一個總理嗎?再窮也不缺我幾身新衣服,何況對外還有個影響問題。這話不是沒道理。但我們不能少了另一個考慮:身為六七億人口大國的總理,我怎樣做不是我一個人的事,這表明我提倡什麼?六七億人口是應該提倡節儉,還是現在就不顧國情去追求享受?我更多考慮的是後者。”

總理的第4個講究,就是講究作衣置裝的時機和理由,或叫目的。

就我所知,總理進城後,大約做過5次衣服。

進城不久,他搞過一次“大規模基本建設”,就是前面講過的,做了大衣、夾衣、夏裝,都是青色、藍色或淺灰色的中山裝,要表現出中國人的“臉孔”。

1954年6月,周恩來第一次訪問印度,與印度總理尼赫魯發表聯合宣告,重申了中印兩國政府在4月29日的協定中首次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一)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干涉內政;(四)平等互利;(五)和平共處。

這5項原則現在已為世界最大多數的國家和政府所承認和擁護。這5項原則是由毛澤東最先提出基本精神和內容,由周恩來具體化成5項原則。據當年的外國記者報道,尼赫魯對簽署這5項原則曾有過猶豫。是年輕的甘地夫人被周恩來那亞洲最偉大政治家的翩翩風度所吸引,深深地受到感動,併為之“著迷”。她運用自己的全部影響和力量,“終於說服尼赫魯接受了周恩來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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