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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客居快到頭時,終於公佈了皮果提和巴吉斯先生要一起去度假的訊息,小愛米麗和我陪他們一起去。想到第二天將整天和愛米麗一起有多快活,我那天晚上就不時醒來。我們早晨按時起床,我們還在吃早飯呢,遠處就出現了巴吉斯先生,他趕著馬車直衝他的心上人駛來。
皮果提一身日常打扮,仍穿著那身整潔樸素的喪服,巴吉斯先生卻光采照人地穿著一件新的藍外套,那裁縫把那衣的尺寸量得太好了,以至那袖口可以使他在最寒冷的日子裡也不需戴上手套了,那條硬硬的衣領高聳得讓他的頭髮全豎立到頭頂上了。那錚亮的紐扣也是最大號的,再加上褐色褲子和黃色背心,巴吉斯先生在我眼裡成了一個體面不凡的人物了。
我們都在門外手忙腳亂時,我看見皮果提先生準備了一隻舊鞋用來扔在我們身後以求吉利,他把這隻鞋交給高米芝太太來扔。
“不,最好由別的什麼人做這事吧,丹,”高米芝太太說,“我是個苦命的孤老婆子,只要會使我想到命不苦的人的事都不適合我做。”
“來,來,老小孩!”皮果提先生叫道,“拿起它,扔出去!”
“不,丹,”高米芝太太哭著搖頭答道,“如果我沒這麼多感觸,我可以多幹些活。你不像我這麼多愁善感,丹;沒什麼和你過不去的,你也不和什麼過不去,最好還是你來幹這事。”
可這時皮果提已匆匆挨個兒吻過大家了,她和我們都上了車(愛米麗和我並排坐在兩張小椅子上),她在車上大聲叫高米芝太太一定要這樣做。於是,高米芝太太就照辦了。說來也真遺憾,她讓我們這過節一樣的出遊掃了興致,因為她馬上就哭開了,撲到漢姆的懷裡說她知道她是一個包袱,最好把她送到濟貧院去。我打心眼裡相信這話很有道理,漢姆應該馬上照辦。
我們仍然去進行度假旅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是在一座教堂前停下,巴吉斯先生把馬拴在欄干上,就和皮果提進了教堂,而把我和小愛米麗留在車上。我乘這機會摟住小愛米麗的腰,提議我們應當決心相親相愛、快快樂樂過一整天,因為我很快就要離開了。小愛米麗答應了,並讓我吻她,於是我忘乎一切了。我記得我告訴她說,我永遠不能愛別人,我準備殺死任何向她求愛的人。
對於我的話,小愛米麗笑得多開心啊!那小仙女帶著好像比我大許多、聰明許多的驕傲神氣地說我是個“傻孩子”,說罷又那麼開心地笑,她笑得那麼可愛,我看到她開心竟忘了自己被她喚作那個名字感到受辱的痛苦。
巴吉斯先生和皮果提在教堂中待了很久,但終於出來了,於是我們趕到了鄉下。在路上,巴吉斯先生轉向我並使了個眼色——順便說上一句,我在那之前可從沒想到他居然會使眼色呢——並說:
“我過去寫在車上的名字是什麼?”
“克拉拉·皮果提。”我答道。
“如果這兒有個車篷,現在我該怎麼寫那名字呢?”
“還是克拉拉·皮果提?”我建議道。
“克拉拉·皮果提·巴吉斯!”他答道,接著大聲笑得馬車都被震動了。
總之,他們結婚了。他們去教堂正是為了這事。皮果提決定悄悄靜靜地舉行婚禮,沒有任何人觀禮,只有牧師做主婚人。巴吉斯先生猛一下把他們的結婚訊息向我們宣告時,皮果提有點慌亂,一個勁地摟我擠我以示她對我的愛不會有半點受損。但不久她就平靜了,並說她為這總算過去了而高興。
我們驅車來到一條支道上的一家小旅店裡,那兒已為我們準備好了,我們在那兒舒舒服服吃了午飯,很稱心地過了這一天。就算皮果提在過去的這十年裡每天結次婚,她也不見得會像此刻那樣把這看得稀鬆平常;結婚並沒改變她什麼,她仍完全和婚前一樣:喝茶之前,她帶著小愛米麗和我去外面散步,巴吉斯先生則很有哲學家風度地吸著菸斗,我猜想他是快樂地沉浸在對幸福的遐想中了。如果此話不錯,那這番遐想使他胃口大開,我記得很清楚,他在吃午飯時吃了好多豬肉和青菜,還把一隻雞啃得乾乾淨淨,但喝茶時他仍興沖沖地吃了不少煮鹹肉,他吃了這麼多還沒事一樣。
從那時起,我常常想,那婚禮多奇特、多麼簡單,又多麼不同尋常!天黑不久,我們又上了車,望著星星,談著星星,自在愜意地回家去。我成為他們的主要講解人,讓巴吉斯先生大長了見識。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訴他,他對我告訴他的一切都堅信不疑。由於對我懷著深深敬意,他當時就當我面對他妻子說我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