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古文觀止 作者:點絳唇

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為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為神農之言者,有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楚漢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校注】此篇不見於原本古文觀止。校以四部叢刊影元刻《元豐類稿》卷十一。“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叢刊無“之道”二字。

讀孟嘗君傳

王安石

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士,士以故歸之,而卒賴其力,以脫於虎豹之秦。嗟乎!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遊褒禪山記

王安石

褒禪山,亦謂之華山,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禪。今所謂慧空禪院者,褒之廬冢也。距其院東五里,所謂華陽洞者,以其在華山之陽名之也。距洞百餘步,有碑僕道,其文漫滅,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

其下平曠,有泉側出,而記遊者甚眾,所謂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問其深,則雖好遊者不能窮也,謂之後洞。餘與四人擁火以入,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盡。”遂與之俱出。蓋予所至,比好遊者尚不能什一,然視其左右,來而記之者已少;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時,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

於是予有嘆焉: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至於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於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此予之所得也!

餘於僕碑,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後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此所以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廬陵蕭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餘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

白鹿洞書院學規

朱 熹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

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謹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

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別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今人之為學者,則既反是矣。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苟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已淺矣。而其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條列如右,而揭之楣間。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云為之際,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則彼所謂規者,必將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諸君其亦念之哉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