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者的獵槍;
4山洞洞壁上5枚彈孔。
由此,警方有理由懷疑,孫寶山是為了在洞中存活下來,故意開槍殺人,並在死者死亡後食用了死者的血肉。
孫寶山在最初受審的過程中承認是自己開的槍。
但同時他堅稱,自己是自衛開槍,那時候洞中黑暗的一片,可他卻聽到了一聲槍響,洞內除了他與死者之外沒有第三人,而他知道死者也持有獵槍。在當時那種餓到了極致,兩個人都知道只有吃了對方才能活下去的情況下,他們是對峙著的,防備著的。他恐懼之下立刻舉槍射擊,黑暗中打死了死者,才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依靠食用死者血肉生存下來。
“可是警方那邊鑑定物證發現,死者的獵槍曾被落石撞擊,已經不可能打出子彈,連彈夾都已遺落。”趙平章現在都還記得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那條最重要的指控,“換句話說,當時根本不可能存在那一聲槍響,孫寶山在說謊。”
警方也曾考慮過孫寶山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可能已經精神失常,出現了幻覺和臆想,由此才會聽見那聲槍響。
但專家診斷之後覺得可能性很低。
孫寶山邏輯非常清晰,意識也很清醒。
在長達一年多的審問中,孫寶山始終咬死了說有那一聲槍響,絕對是死者先向他開槍。
警方試圖回到現場尋找證據。
但因為當時救援隊去救援的時候並沒有想到裡面會是那人間地獄一般的場景,開啟救援通道時採用的是爆破,現場能蒐集到的有效證據少之又少,完全無法佐證孫寶山的供詞。
案情一度陷入僵局。
但在03年春節過後,按著警方的話來說,孫寶山終於選擇了不再負隅頑抗,“坦白從寬”,放棄了一年前的口供,轉而招認是自己決定鋌而走險,在飢餓到極點的情況下向死者開槍,直接導致了對方的死亡。
“我其實有懷疑過警方在審訊過程中是否使用了一些不適宜的手段,但從口供記錄和對嫌疑人的庭上質證上並沒有相關發現。”趙平章忽然就用雙手壓住了自己的臉,彷彿終於感覺到了這一樁舊案帶來的重量,“在他改過口供後,證據鏈上的問題也沒有了,數罪併罰,但也考慮到情況極為特殊,存在很大的爭議,最後討論的定罪是無期徒刑……”
程白安靜地聽著,思緒彷彿也被帶回了當年的庭審現場。
“程白啊,你知不知道宣讀完判決之後,孫寶山是什麼表情?他好像有點沒想到,懵了,問我,無期徒刑是多久,能回去看一看他女兒嗎?人戴著手銬啊,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他……”
趙平章終於控制不住地哭了出來。
那時國內上上下下所有關注這件事的人,都不認為這個人無辜,又是偷獵,又是非法持槍,還殺人,最恐怖的是這個人在吃了同伴的屍體之後竟然還沒有發瘋。
所有人都覺得他該死。
趙平章曾以為孫寶山也許會上訴,但出乎意料,他服從了判決,並未上訴。
因為那時他如果上訴,檢察院有極大的可能會提起抗訴。
眾所周知,抗訴可能加刑。
一審判決無期,二審也許會改成死刑。
判錯案,與殺人有什麼區別呢?
程白坐在旁邊,久久沒有說話。
在過去的十六年裡,沒有任何人覺得孫寶山說的那一聲槍響存在。
但去年警方抓到了一個偷獵者,在詢問其相關案情的時候,意外發現這名偷獵者也是當年遇險的偷獵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