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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美娛]野孩子 作者:米迦樂

“你該多穿這種暖色,你平時太喜歡冷色。”就比如上次奧馬爾送的淡珊瑚粉的禮服裙,那個顏色她穿著就特別好看,要不是因為是討厭的傢伙送的,他很想在拍賣會上拍下來,再次送給她。“真的好看嗎?會不會太俗氣啊?”薩莫皺著秀氣的眉毛。“不會,你穿什麼顏色都會很好看。”這還是她第一次出演一個富家嬌小姐,跟她之前出演的角色大相徑庭,艾莉因為家裡有錢以及長得漂亮,總被人誤以為金髮無腦,大學專業也選的是自己喜歡的時裝採購專業,就更被人看低。但她實際上很聰明,滿分180分的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考到了179分。薩莫也第一次注意到美麗的女性實際上遭受了更多的歧視,美國人民那麼熱愛金髮碧眼的美人兒,但還是會認為黑髮的人最聰明,紅髮也不錯,金髮,就是無腦的代名詞。她自己之所以之前沒有太大的感觸,是因為她少年成名,幾乎沒有因為群眾對金髮美女的刻板印象受到過什麼挫折。萊昂納多卻說:“你說錯了,不僅僅金髮的美女會遭受歧視,男人也會。”他不由得悻悻的想到了自己——說起來,雖然已經成為大明星的他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劇本,但導演也會對主角的人選有很大決定權,嫌棄他長得“太漂亮”的導演也不是一個兩個,尤其是文藝片。“所以你就染成深色的髮色了,是嗎?”薩莫拉了拉他頭髮。“是啊。你說這是不是很好笑?金髮難道就不是我了嗎?但人人都說我現在的髮色更合適。”歐羅巴人種的金髮普遍隨著年齡增長,髮色會越來越深,但正常來說,他的髮色應該跟薩莫一樣,都會變成較深的金棕色,而不是現在的深棕褐色。“你長大了嘛,深色的髮色會顯得你比較成熟一點。”“你喜歡嗎?”“當然喜歡。因為你是你,而不是根據什麼頭髮的顏色來定義的。所以我也很不能理解,為什麼人們會覺得金髮就是笨蛋?明明我很聰明的好嗎!這種刻板印象真的很奇怪呢。可好萊塢還是很流行金髮,就連本來是黑髮的非裔,也喜歡染成金髮。”“不用擔心,這些跟你沒有關係。”“你的思維真簡單。”薩莫嘆氣,“不過,還是不說了,現在並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影片的拍攝進行的很快,到了聖誕節前,原定9周的拍攝日程表進行到了第5周,大部分內景都已經完成。今年聖誕節他們沒有回去洛杉磯,布魯克夫婦來了紐約,住在炮臺公園城的公寓。伊爾梅林也帶著年邁的海倫娜來了紐約,住在酒店裡。聖誕前夜,年輕的迪卡普里奧夫婦在自己家裡招待了雙方長輩。這是一次成功的家庭聚會。頭一天,廚師來預處理了一些食材,主要是肉類的醃製;當天,薩莫在廚房裡忙碌了半個下午,做出了一桌豐盛的聖誕大餐。人人都對聖誕大餐很滿意。伊爾梅林來的早一點,主動問薩莫要不要幫忙,薩莫說不用。她是有烹調方面的天分,但也不太樂意花太多時間在廚房裡,除了主菜烤火雞需要提前準備之外,其他的菜色都儘量製作簡單。伊爾梅林在廚房裡待了幾分鐘,就被海倫娜叫走了。蘇珊娜與丹尼斯快到約好的時間才到。她抽空跟女兒說了幾句話,主要是心疼她。薩莫倒不覺得有什麼,“媽媽,你給我食譜的時候,不就是希望有一天我能成為一個很好的家庭主婦嗎?放心,我不是整天只圍著廚房轉的。”她想著少女時代可從沒想過自己會成為一個廚房小主婦,覺得太荒謬,這一輩子都不可能的。但不僅僅她成了能用幾個小時做出滿滿一桌菜的廚房高手,就連萊昂納多也成了一個樂於每天下廚房給她做早餐的五好丈夫。或許,這就是“家”的意義吧,它是你停歇腳步的地方,有人會在家裡等著你,你會學會做他喜歡吃的菜,他也會乖巧的誇讚你。兩家家長相處的也很好,畢竟相識多年。海倫娜是個很可愛的老太太,很喜歡薩莫;伊爾梅林以前是覺得布魯克夫婦有點假仙,可他倆對萊昂納多算的上很不錯,就是對待親生兒子也不過如此了。從家世來說,單親媽媽的她給不了兒子什麼事業上和生活上的幫助,反倒是家庭富裕現在又是投資商的丹尼斯,可以在事業上幫助萊昂納多。雙方家長還近距離圍觀了萊昂納多送給薩莫的生日禮物:一顆9克拉的無色方糖形鑽戒。鑽戒大小適中,淨度很好,做工精緻,戒圈很簡潔,戴在薩莫白皙的手指上可以說是相得益彰的互相印襯,璀璨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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