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附近的警局。
“您能剛才的情況再說一遍嗎?”
因為萊因茨現在拒絕說任何話,所以警察只好盤問作為證人的顧念之。
顧念之咬著唇,臉色發白,開始用不太熟練的英語斷斷續續說著剛才的事。
她沒有把一切栽到萊因茨頭上,畢竟她是要“主動出擊”,如果一下子把萊因茨弄到監獄裡去了,她接下來的戲該怎麼演啊?
因此她把前面的事都很真實地敘述了一遍,只到後面說到萊因茨摁著她的手指打死黑衣人的時候,她沒有說,只說萊因茨從那人手裡搶走槍,直接開槍打死了那黑衣人。
顧念之把槍塞回到萊因茨手裡的時候已經蹭過了上面的指紋,警方在手槍上只可能找到萊因茨的指紋。
而那個黑衣人,顧念之記得他好像戴著手套……
這樣做確實小小的“坑”了萊因茨一把,但是萊因茨摁著她的手指開槍,又何嘗不是在坑她?
如果不是她反應迅速,現在她和萊因茨一樣,都有殺人嫌疑。
現在有她做目擊者,證明萊因茨是救人加自衛,他的問題就會小很多。
警察沒有完全相信她,也沒有不信她,換了好幾個人輪番審訊她。
顧念之煩了,心想別人不說話你們就不敢問了,柿子揀軟的捏是吧?
可是她現在裝的“可憐弱小又無助”的無知少女模樣,不能氣場全開拿出律師範兒啊……
正在遺憾呢,突然聽見審訊室的門咔噠一聲開了,路遠西裝革履,非常精英範地走了進來,身邊帶著兩個同樣西裝革履,臉色嚴肅的白人。
那倆白人手裡拎著公文包,一個說:“這位是我們路氏集團的ceo路總,我是他的代理律師。”
另一個說:“我是路總給這位小姐請的代理律師,請不要繼續違法,糾纏我的當事人。”
路遠臉色鐵青,說:“這就是你們紐約警局的水平?!我的朋友犯了什麼法?你們不去抓那些企圖傷害她的人,卻把她當嫌疑犯盤問!”
顧念之恰如其分地哭了起來,撲到路遠懷裡嚶嚶嚶……
紐約警局的警察十分尷尬,忙說:“這位小姐是目擊證人,我們只是希望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什麼時候警察能當法官了?想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事,不應該你們自己去調查?我的當事人受到極大驚嚇,等回去做精神評估之後,我們再商榷要如何起訴你們紐約警局執法不當的行為!”
路遠給顧念之請的律師義正辭嚴地說。
顧念之拉了拉路遠的衣襟,小聲說:“……今天有個男人救了我,不過他被當嫌疑犯抓了。”
“哦?是嗎?”路遠忙做出關切的樣子,“是誰?我能見見他嗎?我想向他表示感謝。”
那位剛才一再審訊顧念之的警察不情願地說:“他是重大嫌疑犯,現在不能見人。”
“哦?他連律師都不能見?”站在路遠身邊的那個白人律師之一譏誚說道。
顧念之又小聲說:“我聽見那人說要給他的律師打電話……”
警察:“……”
路遠哼了一聲,帶著顧念之走出審訊室。
來到停車場準備上車的時候,看見萊因茨的律師接他出來了。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向他們的方向走了過來。
顧念之指了指萊因茨,說:“那就是救我的人。”
路遠笑著走了過去,朝萊因茨伸出手,說:“謝謝這位先生救了我的朋友。”又主動說:“顧小姐是跟著我來紐約的,我們就住在中央公園附近的公寓裡,有時間請來我家做客,我一定好好招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