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都沒有等到顧念之一丁點訊息。
再打電話過去,已經是電話不在服務區……
史密斯抱著胳膊在自己房間裡走來走去,另外三個律師坐在他房間的沙發上,個個也是憂心忡忡。
他們沒有說話,但從對方的臉上,都看出擔憂和不安。
“……史密斯,你不要走來走去了,看得我都眼暈了。”一個律師伸手虛壓了一下,“快坐下,大家來商量商量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覺得,顧律師是出事了。”史密斯放下胳膊,臉色很不好看。
律師的直覺告訴他,十天來音訊全無,顧念之大概是凶多吉少。
而且如果是真的出事了,他們早就錯過了最寶貴的36小時。
在他們意識到顧念之失蹤之前,這寶貴的36小時早就過去了。
前36小時找不到失蹤的人,再能找到的可能性太小了。
史密斯和三個同事心情都很沉重鬱悶,而且非常憤怒。
他們居然是在顧念之失蹤了十天之後才發現!
他們是豬嗎?!
實在是太遲鈍了!
之前都以為她是跟朋友旅行去了,現在才知道有可能是出意外了!
四個人不約而同想起以前的顧念之,其實跟他們不算特別熟悉。
她總在自己的房間裡看書學習,她一直都是這麼安靜,只有需要的時候才出來跟他們說話開會,別的時間都在學習學習學習,或者寫庭審總結報告,或者拿著翻譯器學德語,忙得既充實又快活。
再加上以前他們略跟顧念之開個玩笑,何大律師的冷漠臉就會出現在他們面前,然後他們就發現自己會處於各種“不利”的境地,因此都心照不宣得遠離顧念之,遠離被何大律師“懟”的麻煩……
所以當他們發現已經有好長時間沒有她的訊息,打電話又打不通的時候,才意識到她應該好像大概可能是失蹤了。
四個人在酒店房間裡焦急地商量了一會兒。
“史密斯,我們應該打報警電話嗎?”一個律師不確定地問道。
通知大使館
史密斯想了一會兒,搖頭說:“我們自己先找找吧。我不是很相信這裡的警察系統。”
另外兩個律師表示附議。
“我們在這裡人生地不熟,而且來這裡專門代表自己的當事人控告德國的警察系統和政府部門,我覺得暫時還是不要報警,以免是誤會一場,也不要將事情弄得滿城風雨。”史密斯搖了搖手指,“這樣吧,我們先去找酒店要這十天的監控錄影,看看能不能發現什麼。”
他們亮出律師身份,向希爾頓酒店索要監控錄影。
希爾頓酒店方面的管理層雖然不太願意,但看在美國最大律所面子上,還是將這十天來酒店大門口和後門的監控錄影當人情一樣給他們複製了一份。
這些監控錄影不涉及客戶的,給他們看也沒關係。
可只給大門外的監控錄影,四個人當然不滿意。
萬一顧念之是被酒店內部的人害了呢?
這也不是沒有過的事,比如幾年前發生在美國紐約非常著名的一個案子,就是一個年輕女子突然失蹤,最後被發現赤身裸體死在她所住酒店樓頂的一個蓄水池裡,那蓄水池有兩米高,還蓋著非常沉重的水泥蓋子,需要幾個壯漢一起才能掀開這個水泥蓋,但是卻被紐約警方判定為“自殺”……
這四個人都是美國比較有名的律師,因為見過太多警方內部的亂象,他們沒有盲目相信警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