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個吧,隨身比較方便。”
小巧、精緻、輕便、適用,而且顏色正,醒目,符合顧念之對這種大小的包的所有要求。
萊因茨也是一眼就看中了這個包,而且價格應該在顧念之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當禮物送也不會讓人大驚小怪。
他點點頭,對店員說:“就這個包,找個全新的過來。”
那店員有些為難,說:“這個包……暫時只有這一個,如果您要呢,可以……”
顧念之一聽,就知道這愛馬仕的店員又在玩“飢餓營銷”那一套了。
總是不願意順順當當賣給你,而是讓你先買一堆別的皮帶飾物絲巾啥的,美其名曰跟店員“聯絡感情”,等跟他們熟悉之後,他們才會告訴你,你想要的包,有貨了!
其實都是要搞事。
你有貨的話,我買得起就買,買不起就不買,哪有那麼多戲?
顧念之撇了撇嘴,正要說不賣算了,萊因茨從錢包裡拿出一張卡,淡淡地說:“……現在有貨嗎?”
那店員一看,頓時瞪大眼睛。
愛馬仕的金卡!
持有這種卡的會員,一年在愛馬仕的消費是七位數級別的,以美元為單位計算。
這種會員,當然是想買什麼就能買,只要愛馬仕有貨。
“可以可以!完全可以!”店員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前倨後恭之意溢於言表。
顧念之在旁邊扯了扯嘴角,很不以為然地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新鞋。
這是一雙christian-loubout著名的紅底鞋,鞋面是上好的黑色小牛皮,皮底皮面,但踩在地面上的鞋底,卻是正紅色的。
走路的時候,只看見鞋底的大紅色若隱若現,有種“步步生蓮”的禁慾冷淡風。
顧念之知道這鞋也是萊因茨給她買的,買名牌就算了,居然是買的這個牌子……
萊因茨的審美估計跟他的性格差不多,顧念之在心底琢磨著,飛快地睃了萊因茨一眼。
萊因茨正看向她,兩人的視線相接,然後都若無其事移開。
顧念之從黑色塑膠袋裡找到自己的lv錢包,從裡面拿出一張黑卡,遞給那店員。
店員沒有接,只是笑著看向萊因茨。
萊因茨從顧念之手裡接過那張黑色信用卡,轉手遞給店員,“拿去結賬。”
只是一轉手間,他已經換上自己的黑色信用卡給店員,將顧念之的那張信用卡握在手掌心。
萊因茨的動作快得簡直像在變魔術,無論顧念之還是那個店員,都沒有注意到交到店員手裡的信用卡其實已經換了一張。
“好的,謝謝兩位。”那店員接過黑色信用卡,往店內走去。
從裡面的庫房找出一個全新的verrou鏈條包,連防塵袋一起拿出來,又在櫃檯前劃卡結賬,最後拿過來給顧念之簽單。
賬單上的信用卡號碼是用xxxxxxxx代替,是為了安全著想。
放我走
因此顧念之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不是自己的卡,她隨手簽了自己的名字,萊因茨一聲不吭,就當沒這回事。
等那店員把卡送回來的時候,萊因茨主動接了過來,然後換上顧念之的信用卡還給她,自己把自己的信用卡收了回去。
至於顧念之的簽單,只要萊因茨不表示反對,就沒人追究,因為信用卡公司只有在顧客不認可簽名的情況下,才會拒付賬單。
包一買好,萊因茨就把包從防塵袋裡取出來,摘了掛牌商標,直接把顧念之手裡拎著的黑色塑膠袋裡面的東西放到新買的小包包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