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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親口跟他說去國王湖那邊遊玩一天,晚上會打電話叫他接他。但是那個司機等到現在,也沒有等到她打電話過來!”

副領事聽明白了他們的意思,收斂了笑容,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兒,“你們的意思是……顧律師……?”

“……失蹤了。”兩個美國律師一起說道,“我們的另外兩個同事已經去慕尼黑地區警局報警,我們兩人特意來通知你們一下,你們畢竟是顧律師國家的大使館,對你們國家在海外的公民有保護的義務。”

“這是自然。別說她是受白部長委託,來德國為了同胞打官司的律師,就算是一個普通留學生或者勞務人員,我們大使館都義不容辭!”副領事拍了拍桌子,“你們把顧律師的資料填一下,我馬上跟國內聯絡,看看他們是什麼章法。”

他回來了

大使館的人能做的事情其實很有限,大部分時候,他們需要國內部門的授權,才能在國外行事。

也就是因為這一點太刻板,而且比較誤事,才有霍紹恆他們特別行動司的誕生。

兩個美國律師連連點頭,坐在小會議室裡,仔細填著有關顧念之的履歷資料。

他們對顧念之並不熟悉,但是顧念之是他們律所僱員,律所的人事處有顧念之的詳細資料。

這倆美國律師馬上跟美國律所聯絡,此時美國正是下午兩點左右。

這倆律師打電話回到美國律所,經過一番折騰,終於直接聯絡到美國律所的人事總監,說了顧念之的事。

當律所的人事總監知道顧念之有可能在德國失蹤了,非常重視,馬上把顧念之的履歷資料發給兩位律師,同時給何之初特意留給律所高層的一個號碼發了簡訊過去。

這個號碼只有律所高層知道,下面的人員都不知道。

何之初曾告訴他們,如果他回老家了,而律所有非常棘手,需要迅速解決的事,可以給這個號碼發簡訊,否則的話,千萬不要聯絡這個號碼。

這麼多年,他們也確實沒有用這個號碼聯絡過何之初,這是第一次。

為了安撫這兩個美國律師,律所的人事總監跟他們說:“我已經把訊息轉發給何大律師,他知道會跟你們聯絡。”

律所的人事總監知道顧念之是何之初一手招進來的,招來之後也選擇親自帶在身邊教導。

按規矩,顧念之是新進所的菜鳥律師,是不可能一步登天由何之初這個級別的大律師兼合夥人來帶的。

但規矩是什麼?

規矩就是用來打破的。

何之初親自叮囑要帶顧念之,律所的人事部門也不會不知好歹,一定要跟他講規矩。

律法不外人情,能做到高層的人,個個都是人精。

在華夏帝國駐慕尼黑大使館的兩個美國律師聽說已經轉告給何之初了,馬上說:“我們也試圖聯絡過何大律師,但是他的電話都打不通,一直是留言信箱。”

“是嗎?這我不清楚,不過我已經給他發了簡訊,看他會不會給你們回電話吧。”人事處總監裝模作樣地表示他已經盡力了,並沒有說那個號碼是下面的人不知道的……

兩個律師見律所那邊已經盡力了,也沒有多要求什麼。

他們在領事館裡填完顧念之的資料履歷,才告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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