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在這個臨獎臺上,林志偶然間看見主持人送來的獎狀上寫著那個一臉淡然的男子的名字——林晨泉,發現居然與他同姓,便熱情地在下臺後跟他打招呼。
“喲!這位兄弟,你也是姓林的?我們可能祖輩上同源,真是好緣分啊!”
林晨泉看著眼前自來熟的青年人,嘴角勾起一抹假笑來,也是相當友好地問候了一番。
“是的,沒想到你居然也姓林。”
“對啊對啊!真的是緣分!”
……
至於為什麼當時他們四人一起去吃了晚飯,林晨泉表示自己的記憶有些模糊,而林志則不過是把這件事情當做了一件奇遇,很快就拋之腦後,沉溺於他跟女友的戀愛中去。
一個月後,林晨泉分手了。
半年後,林志含淚在女生宿舍樓下用喇叭吼了一個小時的某某事的道歉信,但是他的女朋友還是沒有出現,並且在歲月的流逝下過渡成了他的前女友兼異性閨蜜。
愛情是不是如此,人事易分。
人總是在錯誤中尋覓著,另一個人的存在。
而那個人,曾在你眼前。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故事……應該比較短吧……總共五章。
再遇
在自己父親的辦公室裡再度坐下,林晨泉不由自主地翻開了自己早上看了幾遍的面試人員,然後到那一頁,他遲遲不能翻下去。
姓名:林志
性別:男
年齡:22歲
……
沒想到與這個人的緣分居然沒有止步了兩年前嗎?他暗中想著。
他記得明雅,他大學時期最後一個女朋友,學院裡出了名的圖書館女神,一副好皮囊和內裡的知書達理,算是個再好不過的交往物件了。
只是,很奇怪的是,他第一次看見林志的時候,抓住他打量自己的迷茫神情,竟然心神一動,差點就想放開自己懷抱裡的明雅。
可是,他並不是個gay,他也不是,也許,關於此他從未接觸過,後來與相關此道的童年玩伴聊過天,算是略知一二。
他的外貌的確很優秀,不然為什麼明明有人知道他冷血無情,但還是如飛蛾撲火爭著要跟他表白。
但那又如何?他的血也不是冷的,人的體溫恆定於三十七度,而血比體溫更加滾燙。
“喲!這位兄弟,你也是姓林的?……”
他緩緩從開口的那人的因親吻而紅潤的嘴唇滑過,漫不經心地假笑著回覆了一句。
“是的,沒想到你居然也姓林。”
至於接下來邀請他跟明雅一起去吃飯——那個餐廳是同一家的,可以湊一桌吃,大概是學生為了省錢,這讓他微微吃了一驚。
隨後,他爽快地同意了,只是明雅有些不高興的樣子,而不高興什麼,也許是看到了林志的女友那火辣的身材與烈焰紅唇,想到他的前女友。
沒什麼猶豫的。
也許四個人吃飯會有所不同,畢竟兩個人,太無趣了。
“哈哈哈!兄弟,來!再喝一杯!”
林晨泉看著桌子上擺了十幾個的酒瓶與已經醉倒了的他的女朋友,再瞥了一眼興奮著醉著像是個孩子一樣搭在他肩上往自己嘴裡灌酒的林志,微微無奈地笑了一下。
“你醉了,不能再喝了。”
他冷靜自持地勸說著,雖然有很大的可能這並沒有什麼用。
“算什麼啊!我、我、我!我還能再喝四瓶!來!陪我——”
醉鬼是講不通道理的,林晨泉明白這個道理,但是頭一次看到一個醉鬼近了他的身還將酒灑了他半邊的西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