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理念不同,他為我規劃好的路我不想走,我堅持的東西他也不理解,和平的表象總不能維持一輩子。”
陸驚風似懂非懂,畢竟他沒有一座道觀好繼承,貧窮果然限制了想象。
“這些好無聊的,我們還是來談談你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我的這件事吧!”林諳話鋒一轉,躍躍欲試的表情跟條見著骨頭的大狼狗似的。
怎麼又回到這個話題了!
一筆糊塗賬,陸驚風亂得很,他自己也理不清,索性一揮手,揭過這茬,著眼於當務之急:“先說說你現在怎麼辦吧,被家裡趕出來了有地方住嗎?手頭有錢嗎?我看見你媽給你使眼色了,等林觀主氣兒一消,你應該就能搬回去了,這段時間我給你臨時找一酒店,房費我墊……”
他紅著臉,一通嘰裡呱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啥,反正只要能把話題扯開,說什麼都無所謂。
“酒店就離辦公室近點,交通費也省了,我估計以你的性格手頭也沒啥存款,一朝被掃地出門就只能靠朋友扶貧了,唔……你幹什麼?”
在他叨叨叨的攻勢下,林諳半蹲了下來。
“?”
只見他脫了自己腳上的黑白格紋的拖鞋,輕輕放到陸驚風面前,揚起臉:“傻瓜,怎麼鞋子也不穿?”
“沒,沒來得及。”
陸驚風當時火急火燎地從二樓跑下來的時候就赤著腳,之後也一直沒找到機會穿上鞋,打仗似的鬧了一出,又被林諳拖著走出二里地,這會兒滿腳泥灰。
他自己都快忘了沒穿鞋的這茬事了,有點尷尬:“我沒事兒,皮糙肉厚的,你自己穿著。”
林諳沒答話,目光灼灼地盯著他的髒腳丫看,陸驚風有點不自在,摸摸發燙的耳朵尖,左腳蹭右腳,蹭完,右腳又蹭左腳,灰塵和著腳汗塗均勻了,更髒了。
他更窘迫了,往後退了半步。
“躲什麼?”林諳一把捉住他的腳腕,也不嫌棄,半跪著,把髒兮兮的腳微微抬起來,視若珍寶般放在掌心,檢查完發現除了髒沒有傷口,再細心地拂拭起腳底,等囫圇揩乾淨了,強迫著塞進拖鞋裡,另一隻腳也依樣畫葫蘆,照做不誤。
從頭到尾,連眉頭也沒皺一下。
陸驚風此刻的心情格外平靜,熱風拂面,知了長鳴,他垂著頭看這個男人認真專注的眉眼,那種呵護和細緻,一腔不容忽視的情意,從骨子裡散發出來,落實到行動上,像一涓潤物無聲的細流,溫暖純淨,慢慢濡溼了一顆乾癟的心。
是的,男人。那一刻,陸驚風轉變了觀念。
其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知道林諳就是林汐涯之後,他都只把這人當成孩子,畢竟第一印象太深刻,當年的林諳就是一個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縮在懷裡也沒什麼重量,昏迷的時候還哭鼻子。
現在一想,他已經記不清那孩子具體長什麼樣子了,滿腦子都是後來的林諳,俊俏中帶著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賤,但人不壞。
兩個人在一起之後,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呢?會像茅楹跟午暝那樣嗎?
陸驚風忽然就對這個問題產生了零星興趣。
這對他來說是很稀奇的,他從小到大,時常就一個人待著,師父不在的時候多,在的時候屈指可數,基本就像個偶爾造訪的客人,他幾乎想象不出家裡總有別人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