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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神仙都可以監督這場比試,仙子大可不必擔心氐嬌使詐。由於競爭的是水神之位,天界司法仙人與天帝商議後,定下的比試倒也簡單,就以地上之水為主題。一比鬥水,二比對天下水路的熟悉程度。”“好吧。比就比,我答應你。”錦覓想,最壞的結果左不過是自己輸了。輸了便輸了,在凡間有旭鳳護著自己,在天界又有潤玉看著,氐嬌總不敢拿她怎麼樣。可錦覓又覺得這比試有些草率,畢竟她在天宮的時候,也讀過一些仙規條律,競選神位通常比三樣東西,一是靈力修為,二是身家清白,三是仙品德行。錦覓不禁問道:“就比這兩樣嗎?”“沒錯,不比那老三樣。論靈力修為,仙子不及我;論身家清白,我不及仙子;論仙品嘛,我們半斤八兩,誰也別瞧不起誰。這樣一來,打了平手,就沒法比咯。”說著,氐嬌變出一張紙,道,“這是一份比試前的君子協定,還請錦覓仙子過目。小仙覺得,比試總要有個彩頭,仙子並不在乎水神之位,那單單一個水神之位就不是好彩頭。為了增強仙子的決心,小仙加了一個籌碼,請仙子過目。”協議上附加了一條:贏家可以向輸家提出一個在輸家能力範圍之內的、不傷天害理的要求。錦覓將一紙協議讀了一遍後,氐嬌補充道:“錦覓仙子大可放心,屬於你的東西,小仙絕不會強行索要。”錦覓在協議上按下指印,比試正式開始。她料想這天上神仙都遙遙看著呢,既提前說好了是“不傷天害理”的要求,那氐嬌再狂妄,也不敢當著“天”的面做出“傷天害理”的事。第一輪,鬥水。以小青山湖為賽場,比試開始時,雙方各站在湖水的南北兩側,儘可能呼叫湖中之水,先用水打溼對方衣裳的一方判贏。規則簡單明瞭,錦覓與氐嬌協定不需裁判,先沾到水的人自行認輸。另一邊棠樾拉著父親旭鳳來到湖邊觀戰,父子二人都擔憂地望著錦覓。氐嬌則是抱著極大的玩心比試。渤海之東幾億萬里,八紘九野之水,莫不注入歸墟,歸墟乃萬水之宗,氐嬌在那裡與水作伴,睜眼閉眼都是流水。修習了數萬年,修成一身極陰的靈力和極純正的水系法術。縱是水神洛霖在這裡與他比試,他也不會放在眼裡。而錦覓身上雖也有萬年的靈力,但她的靈力大多是別人渡的,與修道者自行參透出來的靈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語,就好比一個家中藏書萬卷的孩子,縱有底氣,卻無學識。氐嬌操縱著湖水,一會兒變成水龍,一會兒變成水蛇,一會兒又變成水兔子,繞著錦覓轉圈,好不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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