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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書,說:“三份通知書用的信紙,和你用的一樣,而且三份通知書上,都有你的指紋。”“我的指紋?”里斯又是愣了一下,趕緊將三份通知書都拿起來看了一遍。三份通知書放在證物袋裡,不過不影響正常的檢視。里斯看不出來有什麼奇怪的地方,說:“這是很普通的信紙啊,我們學校的便利店裡有賣的,我也是在那裡買的。但是……為什麼會有我的指紋?我真的沒做過。”喬初夏這個時候就開口說話了:“里斯,你回憶一下,有沒有人管你借過你的信紙本?”她這一開口,里斯立刻就看向了羅晟勳。羅晟勳昨天的確是管他借了紙筆,里斯這會兒才明白過來,羅晟勳昨天應該是在演戲。里斯不高興的說:“平時那些同學躲我還來不及,怎麼可能管我借東西。也就是本傑明了,他有的時候忘記帶草稿紙,會管我借一兩張。”“本傑明?”羅晟勳略微思考了一下。里斯趕緊說:“不可能是本傑明的,他不會做這樣的事情。就算他爸爸是殺人犯,但他是無辜的,有那樣的父親,他根本就是受害者,不應該再被別人那麼欺負了。”看起來里斯和本傑明的關係確實挺好的。羅晟勳聽了說:“看來你應該有同樣的經歷,所以非常理解本傑明的遭遇,才會和他這麼快就成為朋友?”羅晟勳一開口,里斯的臉色就變了,頓時難看了起來。喬初夏仔細觀察了一下,雖然里斯努力的不表露出來,但是羅晟勳應該說中了,怪不得里斯和本傑明的關係會變得這麼好。里斯沉默了一會兒,冷笑了一聲,說:“是啊,我知道被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的感覺,被人排擠的感覺。”里斯的爸爸媽媽很普通,父親是白領,母親在商場工作,不過他們都不怎麼關心裡斯。里斯很小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的爸爸和媽媽都有外遇,有情人和情婦,甚至還有私生子……喬初夏聽得一愣,沒想到里斯小時候還挺可憐的。爸爸媽媽都不關心他,里斯經常沒飯吃,就厚著臉皮到隔壁鄰居家裡蹭飯。隔壁住的是一個叔叔,有點邋里邋遢的,不過心腸很好,每次里斯過來他都不會趕走里斯。小時候的里斯覺得,隔壁的叔叔比爸爸媽媽強多了,親切多了。但是後來隔壁的叔叔出了事情,他救了一個渾身是血遍體鱗傷的女人,可是那個女人不幸運,最後沒有被救活,還是死掉了。結果那位好心救人的叔叔,卻被冤枉是強/姦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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