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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肯定是女僕。”唐歡看向鏡頭,“女僕,你的證據太有力了,抱歉啦。”唐歡迅速投了女僕一票,離開了房間。接下來,是黎錦。這位穿著王子禮服的小可愛先做了個鬼臉才坐下,然後迅速正經起來。“我覺得灰姑娘和女僕都很可疑,二姐讓我們去找女僕的證據,可惜我沒翻到。不過灰姑娘這個有一點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她要處理掉毒-藥?而且處理毒-藥的時機也太巧了。她明明已經把毒-藥兌水了,怎麼又倒掉了?還是說死者喝了一部分毒-藥,剩下大半杯水,於是灰姑娘找機會把那些水灌入玻璃瓶帶走,倒進盆栽裡,最後把瓶子扔掉?”她想了想,覺得可以說得通。“至於為什麼死者房間沒有淡黃色液體痕跡的杯子,可能是因為灰姑娘用別的東西擦拭乾淨了吧。或者,藏起來?”黎錦沉思了一會兒,搖頭:“不對,大姐和女僕都去過死者房間,大姐也許不清楚,但女僕肯定知道原本房間裡的茶杯是有多少個,分別長什麼樣。尤其是如果死者和她聊天的時候喝了水,她肯定會注意一下。再說了,她是這個別墅的女僕,每個人屋子裡這些傢俱之類的物品,她肯定清楚。所以杯子應該沒少,除非是女僕自己弄走了咦,如果是女僕弄走了,那女僕就是兇手了”她分析了一會兒,把自己給繞了進去。煩躁的抓了抓頭,黎錦深吸一口氣:“算了,想不通,就投灰姑娘吧!”。“這個,是我三輪蒐證發現的東西,讓我一下子醒悟自己走進了敵人的圈套。”只見照片上,赫然是一小塊血跡。那是一個花園裡的小石頭,把它挪開之後,發現它下面壓著有血跡的土地。“有人在花園裡受傷流血了,這個血跡還很新,應該就是今天下午的。是誰留下的?王子?二姐?還是死者?我覺得是死者的。”說到這裡,其實墨清的意思已經很清楚了。她對著鏡頭,輕聲說道:“二姐在六點二十六遇到死者之後,與死者發生了爭執。也許是失手,也許是一怒之下殺了對方。但我傾向於是一怒之下,她用披風裹住了自己,阻攔了噴濺的血跡。然後,她處理了現場,偽造成什麼都沒發現,卻遺落了一枚髮卡。”“地上的血跡她是發現了的,這個不好處理,她乾脆用石頭壓住,讓人看不見。一般人不會想到搬開石頭看看,所以她成功逃脫了,這麼久都沒有被發現。她用自己的披風替死者止血,擦拭掉多餘的血跡,等血液差不多凝固了之後,把自己的披風丟到莊園外扔掉,然後匆匆趕回來,埋了刀鞘,將死者用死者的披風包裹住遮住胸口的匕首,趁人不注意把死者運回了房間。”“因為運送,沒有完全凝固的血跡除了原本的痕跡之外,還有向下滴流的痕跡。不多,不算明顯,之前被我們忽略了。接著,二姐趕回屋子裡,假裝一切都沒發生。”“這裡面有幾個重點。一,血跡下滑的問題。如果二姐是真的把人運回樓上再捅刀,血液不會只朝死者的肚子流,應該會向四面八方流,尤其是胸腔兩邊。”“二,死者的血液凝固的太快,大家撞開門進去檢視的時候,按道理才過去了半個多小時,但是這麼多血卻已經凝固了,所以創口出現的時間會更長一些。但這個我們不是學醫的,也無法確認是不是肯定如此,可以做一個輔助證明。”“三,二姐如果真的是在樓上捅刀,那或多或少她應該會沾上一點血跡在二樓,這是節目組一慣的套路,用來做輔助證明。但是沒有,說明很大可能性,她是在樓下動的手。”“四,死者的披風內層有血跡,說明有人用披風按在傷口上過。一來是遮擋胸部的傷口,二來也是吸取一部分的血液,防止更多的血液下流。如果流到樓梯上,肯定會被人發現的。”“最後,是這個。”墨清將那張埋刀鞘的小坑展示了出來。“十分鐘內,發現死者、扶上樓、突然意動於是捅刀、回房、發現刀鞘刻了名字、下樓埋刀鞘、上樓回房。二姐,你不覺得你的安排有點過於緊湊了嗎?還是說,你一開始沒想到居然有人在你把人扶回房間之後,還曾經上樓鎖門、下樓藏鑰匙,於是差一點就所有謊話都被戳破了?”都到這麼危險的境地了,唐歡居然還依靠心不虛氣不喘的表演和謊言騙過了大家,也是很不容易了。“而且,二姐還需要把她朋友給她的指甲油藏起來,似乎時間不太夠呢。說到指甲油,這還有個小細節。二姐肯定不是自己去拿指甲油的,不然她爭執、殺人、處理現場、處理披風,時間不夠。她應該是拿著披風出去處理,回來的時候正好撞見了閨蜜莊園的管家或者僕人親自將指甲油送來,畢竟紙條的時間落款是六點,不可能更早了。”“然後,二姐把死者送回房間之後,有足足五分鐘——也就是六點五十到六點五十五這五分鐘的時間,來把指甲油放好。”這樣,一切就通順了。墨清開啟投票器:“因此,兇手不是女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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