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既不會披頭散髮也沒有狂躁症,只是那瘋瘋癲癲的性格的確是吸引了青年。 那這下,唯一還沒確定的角色,就只有女主角卡洛蘭了。 “——好糾結啊!” 潼恩想得腦子都快冒煙了,她猛地往床上一撲,習慣性地開始虐待自己的枕頭。 客廳裡遙遙傳來哥哥的聲音:“我最近在郊區看中了個房子,條件不錯,地方也足夠寬敞。你有空去看一下?” 房子?潼恩從床頭扭到床尾,倒著看向坐在沙發上看報紙的肯:“沒事買房子幹什麼?我這住得不是挺好的嗎。” 也就你覺得好吧,媒體上都開始拿這件事嘲笑你了好嗎。肯在心底腹誹道。怎麼說潼恩現在也算是小有成就的明星了,卻還住在布魯克林的平民公寓裡,這說出去的確是個笑話。不過潼恩倒是真不在意這件事,上一次肯把相關報道遞到她面前時,妹妹只是匆匆掃了一眼,然後嗤笑幾聲繼續忙自己的劇本了。 在這些小事上潼恩的確是懶得關注媒體的意見,自己住哪兒還得拉出來單說,這不是沒事找事嗎。想到這兒潼恩又不耐煩地補充道:“你管他們做什麼?” “但在附近盯你的媒體太多。”兄長知道這話肯定不能直接說出來,不然搬家這事絕對沒戲,他想了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入手,“你已經影響到鄰居的生活了,潼恩。” ……這點潼恩的確無法反駁。雖說周圍的鄰居都認識自己,看著潼恩長大的他們也包容的沒有抱怨。但是在心底自己還是很愧疚。 “我不想搬。” 她當然不想!潼恩就是在這間屋子裡長大的,她的童年,她的青春期,她經歷的喪父之痛與病痛,都與這間屋子深深相連。在媽媽離開紐約回到鄉下時,在她發病最頻繁的時候,能支撐潼恩的除了哥哥之外,就只有這間屋子了。 “你可以偶爾回來住一下。”肯明白潼恩的心思,他對這間公寓也很有感情,“別太任性,潼恩。你知道搬家的好處比不搬的大。” 的確是這樣。 潼恩真恨不得哥哥因為這件事和自己吵一架,那她就能吵回去然後賭氣不搬家。可兄長大人自然瞭解妹妹的性格,他好好地說出來,潼恩沒有不接受的理由。 她都快二十五歲了,還是個公眾人物,不能再這麼任性,也不要沒事打擾別人的生活。 “那隨你吧。” 惆悵地舒了口氣,潼恩抱著自己的枕頭在床上滾過來滾過去:“我要馬上就要開工了,你別拿這種小事煩我。” “你女主角還沒定呢。”肯換上了嘲諷的口吻,“不想心煩就把事情扔給我?你能扔給我一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