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爵士凝望著天空中的某一處,興致勃勃地繼續開口:“我一直想要一把爵士小號,不過對於我來說人類的小號有點小。好在小號暫時搞不到,但是我有手有腳,還能學跳舞。”“探戈,嗯哼?”“可不只是探戈——啊,對了!”黑夜中的爵士,像是突然響起了什麼,他的護目鏡一亮,而後轉向莉莉:“《雨中曲》上映的時候,你一定是在電影院裡看過的,是不是?”莉莉茫然地眨了眨眼。《雨中曲》……她倒是的確記得。莉莉於六十年代躺進休眠艙,而這部電影是五十年代的。她還記得那會兒二戰結束也就七八年左右,回到美國後莉莉就搬到了華盛頓。“我記得是和一名回家探親的海軍看的。”莉莉竭力思索著,“嗯……酒吧認識的,他主動過來搭訕。金髮碧眼,身材還不錯。”爵士:“……”莉莉:“幹嘛啦。”爵士一臉痛心疾首的表情:“這麼棒的電影,你竟然只惦記著睡過的男人?”說著他一個轉身,以極其靈巧地姿態站了起來。他站在馬路邊的空地上,爵士一打響指,輕鬆跳躍的音樂在寂靜的夜中響起:“百年來最偉大的歌舞片,我的最愛。你明明親眼目睹了它上映,卻全不放在心上,我都要嫉妒死了,莉莉!”下一刻,爵士動了起來。顯然,他學會的舞蹈的確不止探戈一種。他的雙手一劃,擺出了一個收傘的動作,然後攤開雙手,隨即溫柔沉湎的男音自他優質的音響傳來。“——i’ sg’ the ra,jt sg’ the rawhat a glorio feel’, i’ happy aga——”伴隨著歌聲,他把並不存在的“傘”擱置在肩上,以一種漫步的姿態走到路燈邊,掛著路燈拉個轉。爵士跳的是《雨中曲》中最為著名的片段。即便當年的莉莉,注意力全部放在身邊金髮碧眼的帥小夥身上,也不會忘記如此經典的一幕。他的每一步都精準地踩在節拍上,跟著歌曲,時而與假象中的路人打招呼,時而面容陶醉,甩著空空如也的右手,彷彿那之中真的抓著一把傘。緊接著音樂一轉,步入高|潮,爵士一個轉身——“——danc’ the ra……i a happy agai a sg’and danc’ the ra——”“來,莉莉!”那一刻,莉莉再也無法容忍自己繼續悲傷下去了。她加入了爵士的行列,闖入了本應屬於一個人的《雨中曲》中。怕是不會再有哪個賽博坦人比爵士更為靈活了,他的踢踏舞與探戈一樣,嚴格卡著每一個節拍,分毫不差。而莉莉,她可不像爵士一樣把電影反覆看到學會跳的地步,可那又怎樣呢?這不是舞臺,也不是表演,分享快樂並不需要熟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