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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穿越之悍蟒+番外 作者:鬼醜

但不打獵就意味著沒有飯吃,儘管傍生幾乎睜不開眼睛,他還是跟著大部隊走上山。一路上跌跌撞撞,傍生頭痛欲裂,恨不得在地上爬著走。胸悶得難以忍受,但肋骨的疼痛又讓他不能大口呼吸,汗水小溪一樣從額前流過。他死狗一樣的模樣引來別人的不滿。回去的路上,在一個傍生本來能避開的陷阱前,身後人的一腳把他直接踹了下去。廢物、孬種、窩囊廢。這種人或者還有什麼意思。你能想象的,能從人口中聽到的,最惡毒的言語,傍生都聽過。而求生的慾望是如此強烈,傍生不顧快要裂開的傷口,撕心裂肺地大喊:救救我!聽到他呼救聲的是一個一直跟在雲鋒屁股後面的狗腿子,看到傍生輕蔑地呸了一聲,冷漠而殘忍地說:“你去死吧!”但傍生沒死。他在洞裡掙扎著活了三天,只喝掉落下來的雨水,以及清晨時才會落下洞裡的一點露水。他餓得開始吃泥、洞裡腐爛的樹葉,後來因為傷口發炎而高燒不止。朦朧中傍生見到一塊灰暗的骨頭。那骨頭卻好像會發光一樣,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中,吸引著快要失去意識的傍生。傍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拿到那塊骨骼的,當他反應過來,那尖銳的骨骼以及吞到他稚嫩的喉管裡,颳著旁邊的面板,疼痛難忍。傍生被卡得面色通紅,隨後他發現並不是因為吞下那塊骨頭而面色發紅,實際上他全身都在產生詭異的變化,白皙的面板被撐開,露出血紅色的紋路,血管都好似要彈跳出來一般。他渾身都在疼,疼得大汗淋漓,卻喊不出來。肋骨和腳腕的傷口,與這疼痛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當傍生以為自己要死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其實活了。手腳慢慢有了知覺,傍生愣愣地跪坐起來。腳腕的傷口不見了,一動就能聽到碎骨頭‘嘎嘣嘎嘣’響的胸口也不痛了。他頓了頓,抬頭向上看。一縷陽光斜射入洞口,柔和而強烈,激得傍生睜不開眼睛。傍生跪坐在陷阱底部,看著陽光很長很長時間。然後他順著陷阱旁邊凸出的岩石爬了上去,花了兩天時間摸索著回到部落。他奇怪的發現,自己竟然不覺得累,要知道他已經兩天沒休息過了。更奇怪的是,每當他被那些鋒利的岩石劃傷——有一次甚至直接踩在荊棘上,腳心內裡幾乎把貫穿的時候,傷口都會以驚人的速度癒合,快到傍生以為是在做夢。他這樣的小人物,即使回到了部落也沒人注意。而在此迴歸部落的傍生髮現,自己開始有了些並不顯著的變化。雖然被族人嘲笑,但傍生自尊心強,脾氣也不小,每次被逼急了都很暴躁。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暴躁都隱藏在心裡,傍生跟其他一生氣就臉紅脖子粗的人不一樣,他越生氣臉就越白,就越面無表情,時間長了,就養成他冷若冰霜的一副模樣。那天把他踹下去的狗腿子看見傍生還驚訝了一會兒,嘖嘖感嘆:“賤人就是活得長。”那時雲鋒就在旁邊,饒有興趣地看了狗腿子一眼,沒吭聲。那人更加得趣,口中連聲說了不少話,惡毒、醜陋、刺耳。傍生的臉慘白如紙,他渾身顫抖,胸中積攢的怒氣無論如何都壓制不住。那是他第一次化為原型。怒氣來自常年鄙視他、看不起他的部落成員。傍生對雲鋒的看法比較微妙。一方面是雲鋒在得知他融合了破天獸魂後,對他表現的忠心耿耿,沒有一絲越位的表現,他這人似乎性格就是這樣,明明優秀到了極點,卻始終不爭不搶,甘心落後,彷彿第二名比第一名舒服得多。而事實證明這樣的人反而更容易存活,槍打出頭鳥,誰都明白。另一方面是傍生始終討厭雲鋒,實際上應該是厭惡更確切。對於一個樣樣都比自己好的同齡人來說,這樣的情感反而是正常的。所以在大司說出要傍生詢問雲鋒射箭技巧時,傍生猶豫了很長時間,心裡非常不願意。不過有些事情,是你不願意,也不得不屈服的。傍生的拉弓技巧確實不行,以前是廢物的時候就不能射幾米遠,後來融合獸魂,力量變大不少,倒是能拉到平均水平,但還沒有拋擲出去的遠。儘管他的力量現在比雲鋒要大上不少,但若比起射箭,恐怕雲鋒還是比他強。既然大司看不出端倪,傍生只好去找雲鋒。雲鋒正是那個與重有葉、策嚴走在一起的年輕男子。他身材高瘦,唇邊總有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為人圓潤,左右逢源,被傍生叫過去,既沒有應有的諂媚,也不顯得分外疏遠。傍生單槍直入:“我要你教我拉弓的技巧。”雲鋒想了想,說:“那你應該去一個能把你逼到絕境的地方。”雲鋒之所以能將弓拉得那麼好,還要歸功於自己父親的嚴格。幼年的雲鋒非常害怕強者大陸特有的一種生物,名叫菌鳥,長得像是蘑菇,叫起來的聲音能讓熟睡的雲鋒大哭不止。而後父親就捉了十多隻菌鳥,把雲鋒與菌鳥關在一起,給他一柄刀和一張弓,然後就離開了。一開始他哇哇大叫,但只用了幾秒鐘就恢復了鎮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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