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抓住了,也太小,就送到哪家孤兒院,院長對我挺好的,我在哪裡過了幾天吃飽穿暖的日子,然後我就被送回家,我爸知道我偷東西,後媽在一邊添油加醋的,我就又被打了一頓,打得挺狠的,我跑了,發誓再也不回去了。這就東逛西逛,偷東西,有錢了呢,我就來這裡,我長大了,面相也變了,在帶著個帽子,大概這裡孩子來去得多,院長也沒有認出我。我也不敢說這錢是我偷的。有錢就供養孤兒,沒錢了我就去偷,然後被抓,被關進監獄,被掰斷手指,跟了彪哥,這人,也就人模狗樣的活著了。我一直沒家,也沒負擔也沒牽掛,最讓我擔心的就是這個孤兒院。就這麼著唄,當初我沒餓死,院長收留我,給我溫暖,那我也不能丟下他們不管。&rdo;誰都不是天生的犯人,總有各種原因,是,雖然客觀上的原因不是犯法的藉口,但是,法律上的不健全,虐待兒童國內只給與口頭警告,不出人命不會抓人。所以造成了他顛沛流離的生活,年紀不大,吃苦受罪都經歷了。文哥捏捏他的手。&ldo;這不是有我了嗎?&rdo;九指兒抽了一口煙,他這個人,比較敏感薄情,他孤單多年,一個人習慣了,學不會依靠,從小就沒享受過來自家庭的溫暖,他都習以為常了。&ldo;吃飯吧,我餓了。&rdo;文哥什麼都沒有說,有些事兒不是你說出來的,而是你真的做到的。&ldo;你喜歡那個孤兒院,那每個月我就送去一筆錢,你也別擔心了。&rdo;九指兒吃了一個蝦仁。&ldo;好。&rdo;其實他不是善良的人,沒那種白蓮花的性子,他就是覺得,小時候在這裡受到過幫助,沒有挨打受罵,挖個坑給九指兒出出氣就裝一千塊錢,一個大老爺們能有多少地方裝錢啊,他就能變著花樣藏。藏在口袋裡,藏在內褲裡,藏在內衣裡,最後他竟讓藏在襪子裡。九指兒都不想偷了,太噁心了,從襪子往外偷錢,還一張一張的讓他踩在腳底板上?臭不臭啊。九指兒乾脆把他按在沙發上,抬起他的腳,脫襪子往外拿錢。明目張膽的拿,文哥趁機親了好幾口。笑抽抽了。他就用這筆錢去賭兩把,公平競爭的話,他沒贏過,不過不讓老闆娘贏錢,那就等著下崗吧。荷官自然會主動的偏向九指兒,賭十次,能讓九指兒贏七次。這也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