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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凌就是因為知道吳廣明貪心,才會讓諸盼兒把錢包扔在吳廣明面前,而吳廣明也果然不負她所望。第二天,吳廣明就帶著吳父的卡、吳父錢包裡的身份證,還有自己的身份證去了縣城的銀行,然後讓銀行的工作人員把裡面的錢全都轉到了自己的卡上。說起來,他一開始想到的是把錢全都從吳父的卡上取出來拿走,還是銀行說沒有預約不能大額取款,他才發現自己差點做了傻事。他拿錢的時候吳父不可能不知道,乾脆就光明正大點好了!從第一家銀行出來,吳廣明又去了另一家銀行,把吳父另一張卡里還剩的幾萬塊取出來了。而這個時候,吳父剛剛在醫院裡醒來。吳父是被飯店的工作人員發現的,發現的時候,吳父就昏迷在汽車旁邊。當然,當時所有人都不覺得他是昏迷,聞到他一身的酒氣,大家都只當他是喝醉酒了,那個工作人員沒在他身上找到什麼證件,乾脆就報了警。來的民警是認識吳父的,對他有些不齒,再加上吳父喝醉了酒竟然還想開車‐‐他這不滿身酒氣地摔在車邊嗎?也就對吳父更加有意見,直接將吳父帶回了警察局。吳父一直不醒,他們就把吳父放在了旁邊的椅子上讓吳父醒酒,一直到早上他們還叫不醒吳父,才發現吳父似乎有點不對勁,然後把人送到了醫院。吳父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醫院給他做過診斷髮現他一點問題也沒有,最後就跟那些警察一樣,覺得他只是喝醉了酒將他放在一邊不管了。正因為這樣,吳父醒來的時候完全搞不清狀況,後來發現自己身上的手機錢包之類的東西全都沒了,才吵吵嚷嚷起來,然後又報了警……民警讓吳父去銀行掛失,結果這一掛失,竟然發現吳父總共六十多萬的活期存款全都沒了!吳父的存款當然不止這六十萬,他家裡還有不少存款單,但六十多萬的錢沒了這也不是小事,這都夠在縣城買個房子了!吳父只能又求助於警察。銀行都是有監控的,這一查,就查出來領了吳父的錢的人是吳廣明。自己的錢竟然被侄子偷了,吳父火冒三丈,當下便讓吳廣明還錢,吳廣明卻不肯還,反而一口咬定是吳父自己把銀行卡和密碼給了他讓他去取錢的,而且那錢本來就是他的!吳廣明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之前在吳廣言打官司的時候,因為擔心吳父沒錢,就借給了吳父六十萬,後來吳父沒用上那筆錢,就把卡給他,讓他自己去銀行取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吳廣明的妻子還給吳廣明作證,說吳廣明確實借錢給吳父了,吳父又拿不出吳廣言偷了他錢包的證據‐‐當初吳父丟錢包的時候,吳廣明可一直在足浴城洗腳!這麼一來,這事就僵持住了,那些警察更是不願意再去管。這個吳父當初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沒錢,在法庭上哭窮,以至於諸盼兒和吳廣言離婚,被打的那麼厲害才分到五萬塊,現在他倒是能被侄子偷去六十萬了,這種破事誰願意管?沒人願意去管吳父的事情,吳父問了律師,律師也覺得這個官司沒辦法打,吳父最終只能自認倒黴,同時跟自己的哥哥徹底劃清了界限,兩家人再不來往了。這麼一來,吳廣明當然不可能還幫吳父去找諸盼兒‐‐他花錢買了一輛大卡車之後,就單幹去了!跟著自己的叔叔幹,哪有自己單幹舒服自由?這些事情,諸盼兒都是後來聽倪詩詩說的。那天晚上,把吳父的錢包&ldo;給&rdo;了吳廣明之後,諸盼兒又在外面呆了幾個小時,然後一大早去了倪詩詩那裡接吳云云。她把吳云云放在倪詩詩那裡借住了一個晚上,用的理由就是要回來偷偷看看自己的朋友親人。吳云云很乖巧,倪詩詩當然不會拒絕諸盼兒的這個要求,第二天一大早把吳云云還給諸盼兒的時候,還有些捨不得。&ldo;詩詩,真的謝謝你。&rdo;諸盼兒牽著吳云云的手,真誠地道謝。&ldo;不用謝,你以後有什麼事情要幫忙儘管找我。&rdo;倪詩詩揮了揮手。諸盼兒之後就帶著吳云云回到了省城,然後又牽著吳云云的手,在省城找到了一個專門培訓家政服務人員的地方參加培訓,甚至說動了對方讓自己可以帶著吳云云一起聽課。如果是之前,諸盼兒恐怕只敢當一個普通的家政人員,給人做鐘點工做保姆做護工,等吳云云大了不需要天天看著之後,再做做月嫂育兒嫂之類更賺錢的,但現在不一樣了。自從踢了吳父幾腳之後,諸盼兒就有了足夠的自信,再加上有穆凌在旁邊攛掇著,她突然有了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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