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卻亂成一團。有個地方不對……怎麼想都有個地方不對……自己好像忽視了什麼東西……哪裡呢?在什麼地方?忽視了什麼?「教室裡面那天聚會的有十一名學生外加一名老師,裡面並沒有一名叫張學美的學生。」當時那個警察似乎是這麼說的,可是呢……十四個人……對啊!那天,那個恐怖的教室裡的學生人數是十四個!不是十三而是十四啊!那天除去那個叫張學美的學生,除去前面這個莫名其妙的沐紫,是十二個才對!自己當時清楚的點齊人數,當時確實是十四個人,可是事後警察說的卻是十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