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必須受到制裁,正義和秩序必須受到維護。為了制裁他們,伸張正義,&ldo;我們&rdo;登場了。我必須申明一下,這裡的&ldo;我們&rdo;指的並不是所有的超能力者,而是隸屬於&ldo;超能力犯罪調查局&rdo;的特工們。我們擁有各式各樣的能力,能夠打擊犯罪,制裁邪惡。但&ldo;他們&rdo;‐‐這裡的&ldo;他們&rdo;指的是調查局的領導,而且是那些不具備超能力的人‐‐忌憚我們的能力,就像人類訓練獵犬追捕野兔,但也害怕獵犬狂性大發傷害主人一樣。為了保證我們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不會突然失控,造成更大傷害,他們想出了一個主意,那就是讓所有具備超能力的特工和機器人搭檔。之所以不選普通人,是因為普通人也是人類,可能感情用事。但機器人不會這樣。他們永遠冷靜理智,缺乏感情。假如我們的能力失控,我們的機器人搭檔可以第一時間壓制我們‐‐說得難聽一點兒,就是把我們消滅。由於這個原因,我起初對機器人搭檔感到很反感。身為聯邦的普通公民,我竟然會被當作危險品一樣對待,這嚴重地傷害了我的感情,因為我又不是自己想成為超能力者的,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和天賦,不是麼。但是隨著我在&ldo;超能力犯罪調查局&rdo;中訓練的深入,我對機器人的看法逐漸改觀。在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工智慧誕生之後,他們花了整整七十年為自己的權益鬥爭,現在終於獲得了聯邦公民的合法資格,能與人類一同受到憲法的保護。這聽上去挺勵志的。(在認識考卡之後,在他的建議之下,我去聽了菲利斯關於機器人權益合法化的演講。這位菲利斯號稱機器人中的馬丁&iddot;路德&iddot;金。說實話他的演講確實十分動人,我都聽哭了。白宮應該聘請他當發言人。) 訓練結束後,我正式開始了在&ldo;超能力犯罪調查局&rdo;的工作。我的搭檔是機器人考卡提奧,當時他已經在局裡工作了兩年。那會兒他的名字還叫rctp5057-6834-1290bh。一週之後他就獲得了考卡提奧這個近似於人類的名字。託我媽的福,他在局裡的人緣微妙地變好了,畢竟……假如你的同事有個無比冗長且繞口的名字,你也不願意天天叫他,不是麼。在我告訴諸君這個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說了一大堆還沒說到重點),我要先說說我的超能力。從我的角度來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實用。我有個同學可以飛,雖然她只能懸浮大約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隨便移動,但這能力還是酷斃了。我上初二的時候她就被聯邦超自然現象研究學會的人帶走了,至今我也沒見過她,不知道她是不是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進入超自然犯罪調查局後,我認識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們的能力雖然沒有那麼酷,但是很實用。比如有個傢伙能讓他所碰到的東西以零下八度的溫度凍結‐‐從此之後他再也不用擔心冰激凌在夏天融化了!感謝超能力!還有個傢伙能複製紙上的內容,只要他把一張白紙貼在寫了字的紙上,就能完美複製出上面的字,只不過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則他上學的時候肯定很快活。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實用。它的名字叫&ldo;三一律&rdo;。這個詞語不是我發明的,而是個戲劇理論中的名詞,它的意思是一齣戲劇必須發生在一晝夜內,同一個地點,講述一個完整的情節。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戲劇都遵從這個理論,只不過我的能力和這個名詞所描述的理論非常相近,所以學會的研究者們以&ldo;三一律&rdo;來命名它。當我使用我的能力時,我可以看見以我為中心、半徑十公尺內區域在任意一天內發生的所有事。非要打個比方,我就像個24小時監控的攝像頭。這種能力對打擊犯罪真的很有幫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發現場使用能力,就能看見兇手到底是誰。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無所遁形。聽上去簡直無敵了,是吧?現在我告訴你,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時我不能移動,一旦我離開了半徑十公尺的範圍,能力就會失效,這時我就必須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見的&ldo;一天&rdo;是指當地時間的凌晨0點至晚上24點,不能像上班族一樣從早上9點開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時,我必須24小時睜著眼睛。如果運氣好,案件是早上發生的,那麼找出嫌兇之後我就能回去補個覺了。如果運氣糟透,命案剛好在晚上23點發生…&hel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