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浩:「有人證嗎?」
黎楓:「我老師賀柏輝和師母叢靜可以作證。」
梁志浩接著問:「9月11號晚上10點12點呢?」
9月11號晚上10點12點是何鳳真的被害時間。
11號,也就是5天前,黎楓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排班,回道:「我在醫院上夜班。」
梁志浩:「有同事能證明你在9月11號晚上10點到12點沒有離開過醫院嗎?」
黎楓又回憶了一下當天的工作,「這個時間段我在跟一臺急診手術手術,手術室的護士和一起做手術的同事都可以證明。」
這邊在問訊,外邊同時著手在核實。
很快就核實清楚,黎楓沒有說謊,這兩個時間段都有人能給他做不在場證明,他的嫌疑解除了。
梁志浩耳機裡傳來陳海平的聲音,「把何鳳真的照片給他看,問他當時在菜市場何鳳真和他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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