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萬我分成了三分,三百萬扔進股市,五百萬做生意,還有兩百萬做備用資金。
選好幾只股票後,我們就離開了股市向四周開始轉悠。之所以轉悠是我們在找商機,五百萬選做什麼生意比較合適?
在我看來五百萬看似是很多,可無論投資到哪個企業都不一定能立馬收回本錢。錢生錢在某種意義上是可行的,但三四年才能回本的生意。是不是對我而言,有些太不合適了?
且記住這三四年也僅僅是回了本,還沒真正某種意義上的賺錢。這樣讓我怎麼超過劉若軒?難道要和林雨來一場愛情拉鋸戰?週期是十年,到時候林雨就已經三十多,我呢?四十多。
甩掉這個想法。我突然發現,也就跟林國富的話一樣,這一千萬真的不多。
現今各行各業的競爭力度。令我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出個什麼好辦法,而就在這時電話響了起來。
“喂!”
“你非要等我主動給你打電話?”電話那頭是安梅的聲音。
我想不通她的意思是什麼,明明是她把我拉黑在先,現在又怪我沒給她打電話。“你有點無理取鬧了吧!”
“這日子沒法過了。”安梅聽到我這樣的話後,開始不停地哭泣。“今天你無論如何都要給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