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2 / 4)

小說:錦衣夜行 作者:冥王

依我大明律,攬納糧物,隱匿入己,虛買實收者,處死,籍沒其家(沒收家產)。你看夠了麼?”

夏潯目光沉沉地道:“不夠。還不夠!家母是被族人的饞言逼死的,家父為此背井離鄉;如今父母之靈又受大辱,而我……要不是僥倖搭上了中山王府,現在是個什麼下場?既然撕破了臉面,我就要讓他們徹底低頭!”

蕭千月翹起大指道:“這才是我錦衣衛中人該說的話!哈哈,你放心,我還另有計較呢。”

他向夏潯擠擠眼睛,蘸著茶水在桌子上比劃起來:“喏,這是楊家族老楊嶗的宅子,楊嶗是楊嶸的親兄弟,與他向來一個鼻孔出氣。朝廷制度,官員百姓,造宅不許用歇山及重簷屋頂,不許用重拱及藻井。百姓屋舍不許用斗拱和彩色。而楊嶸家的內花廳,有貼金彩畫,磚石有鏤刻花紋,這是僭越之罪……”

例朝例代都有一定的制度。就算是風氣最寬鬆的宋朝,也規定六品以下官員不能在宅前造烏頭門,庶民屋舍只許進深五架,門屋只許一間,不許用飛簷、重拱、四鋪作、藻井和五彩裝飾等。而明朝更加制度森嚴。可儘管如此,仍然架不住官員百姓們有意無意的逾越規矩。

比如大將軍周德興宅舍逾制,因為他是朱元璋同鄉,又有赫赫戰功,由朱元璋親自特赦,這才免罪,否則少不得人頭落地。這樣的事發生過幾次後,在官場上混的人就開始注意了,以免為政敵所乘,而民間卻不大講究,江南富有人家在屋宅修飾上或多或少都有逾矩的現象,楊家自然也不例外。

只是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別人違禁沒事,你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那你違禁就要有事了。

蕭千月道:“這兒,是楊嶧的宅子,東西廂房及倒座各為二間,正屋、兩廂和倒座之間並無廊子聯結。其形制符合庶民屋舍的規定,只是正屋樑上有單色勾繪的密錦紋團科紋飾,逾制。而楊羽,就是楊嶧的孫子。”

蕭千月手指向下一劃,又道:“這是楊文武的宅子,楊文武是個破落戶兒,三間破房,叫他逾制也花不起那個閒錢。不過……他後院兒裡有一座水泡子,是當年家裡還沒敗落時的一個水池子,內有假山石兩塊,我再給他湊一塊兒,一池三山,帝王之制!”

蕭千月並掌如刀,向下一拉,惡狠狠地道:“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一招夠砍他滿門的了!”

夏潯搖搖頭道:“冤有頭,債有主,他的妻兒老小,我不想牽累。”

“呃……”蕭千月道:“他家裡就光棍一人,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夏潯白他一眼,嗤道:“那你吹的甚麼牛。”

蕭千月乾笑兩聲道:“我只是想說,不該放過的,我一個也沒有放過而已,這回……夠了麼?”

“不夠!”

這回輪到蕭千月吃驚了:“你想怎樣?族誅麼?這可有點難……”

夏潯道:“我們這樣做,只能利用刑法鬥垮他們,他們現在已不僅僅是他們,他們背後有許多同病相憐的宗族、同仇敵愾的讀書人、自以為在主持大義的官兒,我們鬥得垮嗎?”

蕭千月茫然道:“那你還想怎樣?”

夏潯道:“還要把他們鬥臭。鬥垮,鬥臭。”

“他比我還狠……”蕭千月望著夏潯那張看似無害的臉,開始崇拜起來:“可這個……我們還真沒幹過,一般來說,弄死他們也就夠了,呃……我該怎麼做?”

夏潯道:“我已經託了人幫忙,這件事,她會比你做的更好。楊充的傷,養得怎麼樣了?”

“差不多了。”

“好!”

夏潯緩緩站起身來,蕭蕭地道:“那麼,就從他開始吧!”

楊充的傷好得差不多了,皮外傷而已,結了痂,只要動作不太劇烈,邁著四方步倒也行走自如。

傍晚時分,楊充邁著四方步離開國子監,彷彿是飯後散步,在雞籠山下漫步行了一陣,漸漸踱到了一條小巷子裡,看看左右沒人,立即閃進了一處黛瓦白牆的宅院角門兒。

這小巷子裡少有人行,大戶人家的角門兒平時都是鎖著的,此時門卻只是虛掩著,分明是有人故意給他留門兒了。

柴房內,一對男女緊緊地抱在了一起。

“緋衣。”

“充哥,你怎麼樣了?這幾天急死我了,又不能去看你,只聽父親提過你幾句……”

“我沒事,這幾天我走到哪兒都不太方便,要不是看你讓雲兒接連遞了幾次條子,我今晚也不便過來的。你怎麼這麼大膽,不怕被你爹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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