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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愛神眨眨眼 作者:ranana

「客家話?客家話什麼樣的?說來聽聽啊。」小馬指著披薩問我,「海鮮至尊披薩怎麼說?」

我講普通話:「海鮮至尊披薩。」

小馬不搭理我了,看也不看我,埋頭專心對付奶油濃湯上的酥皮,把它敲得粉粉碎。我說:「我認真的,這個詞太時髦了,方言裡沒有的。」

「海鮮也沒有?福建不是靠海嗎?」

「我們村子靠山。」

「武夷山?」

「椽山。」

「哪個椽?」

「木字旁加緣分的緣去掉……」我在桌上寫,小馬看著,邊點頭邊說,「哦,是這個椽。」

我說:「山上有座廟,雲緣廟,香火不太旺,廟裡小和尚多,都是被人扔在山裡的小孩兒。」

「女孩兒?」

「男孩兒。那是廟,又不是孤兒院。」我說。

「男孩兒也扔?」

我笑了:「我們那裡流行生小孩兒送進廟裡為自己積德,當個幾年小和尚就能還俗了。」

小馬想了想,說:「那不能叫扔吧,叫寄養。」

我想了想說:「應該算我們給廟裡打工,童工。」

「我們?」小馬瞅著我,很好奇,「你當過和尚?」

我點頭,小馬追問:「當和尚每天都幹些什麼啊?砍柴挑水?念經?」

我說:「擦地,挑大糞,夏天拍蚊子,冬天還要給師父師兄暖被窩,我不樂意,就在被窩裡放屁,燻他們。」

小馬喊停,連連擺手:「好了好,別說了。」他放下了手裡的披薩,一瞅桌上沒吃完的雞翅,蛋糕,皺鼻子皺臉的嘟囔,「一股味道。」

我笑著吃蛋糕,小馬靠在椅背上,摸摸肚子,對我道:「我們出來吃飯也別和老馬說啊。」

他不管老馬叫老銀棍了,我說:「老馬也是福建的。」

小馬哼哼,別過臉去,望著外面:「說不定也在什麼廟裡當過和尚呢,和尚當久了,還了俗就開始肆無忌憚地破色戒。」

我笑出聲音,我說:「老馬很早就去舊金山了,那裡不知道有沒有華人的廟。」

小馬瞥了瞥我,我還笑著,他不說話了,哧哧地吸飲料。他喝可樂。他穿短袖,到膝蓋的褲子,手臂和小腿都比我第一次見到他時黑了許多,臉也沒那麼白了,嘴唇……他的嘴唇看上去還是很軟。頭髮倒還是那麼短,那麼刺。耳環更多了,都排到耳骨上去了。他不太像老馬那張黑白照片了。他像雜誌上穿最簡單的白t恤,最普通的牛仔褲拍香水廣告的年輕男模特。那香水一定聞上去像新修剪過的青草地,像可樂。

小馬問我:「雞翅要打包嗎?」

我說:「我吃,我吃完蛋糕就吃。」

小馬說:「你倒過來吃東西的。」

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蛋糕,說:「這樣吃完雞翅,我就又能叫餐後甜點吃了嘛。」我問他,「你帶夠錢了吧?」

小馬搖搖頭,喝可樂,又往外張望。我吃完蛋糕,吃完雞翅,沒加單,就坐著喝飲料,小馬也坐著,他還在喝他的可樂,時不時一口,抿著吸管喝,但是可樂一點兒也沒見少。我趕忙吸了一口冰茶,牙齒一涼,時間是在動的,時間沒有停住。我也不是在做夢。服務員過來問我們要不要點喝的,小馬問我:「我們樂隊等會兒就在附近排練,你要不要來看看?」

我說:「好啊。」

小馬他們樂隊在中新街上的外國語學校的禮堂排練。

我們從必勝客出來,散步去外國語學校。

我很少在白天走在外面,尤其是走在新城區,我來新城區,不是去花園酒店就是去四季,去萬豪。一些客人過生日,辦聚會愛去這些酒店包套間,叫外賣。這些酒店都沿江,適合看夜景,適合邊看夜景邊把人壓在窗玻璃上幹。

中新街不靠江,中新街很窄,是一條單行道,十步一間咖啡店,一個十字路口一家花店,中新街兩邊種滿了高大的梧桐,梧桐遮住了屋頂,遮住了電線,我走在梧桐樹投下的連成片的樹蔭裡,有時一些陽光漏過樹葉,照在了我背上,我不太習慣,不喜歡,就跳起來伸手拍一拍樹葉,好讓它們擋住那些陽光。樹葉晃動,地上的影子跟著抖動。小馬也跳起來拍樹葉。我看看他,他看樹,看天,樹葉沙沙的響,樹葉發出海浪的聲音,我們被海浪推著往前走,很慢,很慢地走。

路過一家奶茶店時,小馬請我喝奶茶,奶茶店外頭放了張藤椅,我們點單時,藤椅上躺了只貓,我們拿到奶茶時,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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