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走私團伙的老大,有一把手槍防身太正常不過了。
但讓人悄無聲息拿走了,對闖蕩江湖多年的巖坎來講,真是心驚肉跳。
幸虧對方沒有殺心,否則自己在睡夢中就昇天了。
要說不怕是不可能的。
這麼多年走私生涯,養成了他謹小慎微的性格,第一他要預防仇家的追殺,另一方面,還要躲避政府的追查。
他不敢住二樓,一旦有仇家上門,跑都沒地方跑,畢竟年紀大了,從二樓上往下跳,摔斷腿絕對可能。
一旦被人堵在家裡,唯一自保的武器就是那把手槍。
槍不值錢,偷槍的人有點可怕。
巖坎半天才回過神來,他說道:“先別管對方是誰,至少沒有敵意,那批貨先別動了,你考慮一下,如果可以,我們按照原來的的計劃走也行。”
老三站起來說道:“我同意,你先休息吧,等天亮我去趟瑞寧,見見老刀和那個夏總,這件事透著蹊蹺,不准我們動那批貨,能量不小啊?”
巖坎重新躺下:“老三,別惹對方,我們求財不求氣,既然對方給我們面子,我們接著就好。”
“大哥,我懂。”
老三走出房間,領著一群人直奔醫院,那幾個人還在醫院治療呢。
三個人都醒了,老三挨個問了問當時的情況,結果出奇的一致,對方就一招,手直接砍在脖頸處,人當時就暈了。
速度快,下手穩,力道把握精準,一擊直接傷敵。
自己這邊人除了老六用刀刺了對方一下,其他人連對方的人影都沒看見。
高手!絕對是高手!
老三知道,這種人在緬北有,但不多。
要不是對方沒有敵意,別說第一波人,就是自己後去的這夥人,一樣團滅。
大哥說得對,求財不求氣,自己這邊低調一點,對方不會再找自己的麻煩。
在邊境混,講究的是能屈能伸,打得過的拼命打,打服為止,打不服就打死打散,防止對方死灰復燃。
打不過的就講理,講不通的就退避三舍。
之所以走私而不是販毒,就是走私只要不抓到現行,在內地還能安穩生活,還能生活在陽光下,種點地,開個小買賣都可以,最後也能落個善終。
一旦販毒,這輩子都得生活在黑暗之中,最終的結果不是橫死街頭,就是死在緬北的大山裡,餵了野獸。
一旦販毒,家人跟著受牽連,甚至家家有份的救助金都不給,更別提升學,當兵,進政府工作了。
可笑的是,販毒的瞧不起走私的,認為既然都是賺錢,為什麼不幹利潤大的,幹一票毒品頂上十次走私,走私的膽子太小,只能掙辛苦錢。
反過來,走私的也鄙夷販毒的,認為他們沒有底線,掙錢不要命。
即使到了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邊境地區幾乎村村寨寨都有不少吸毒的村民,男人女人都有,而且鮮有活過四十歲的。
即使再落後,各族族人主流想法也是鄙視吸毒的人,販毒的更別說。
老三權衡再三,這才對手下說道:“你們現在開車去倉庫,把那個地方打掃一下,尤其是地上的血漬打掃乾淨。”
“等著那兩個人醒過來,從今天開始,我們負責他們的伙食,記住,不要太寒酸了,豐盛點。”
“其他人趕緊休息,上午跟我去瑞寧。”
到了現在,老三已經很肯定地確認:
這件事一定是那位夏總乾的,否則說不通。
這幫白道大佬在緬北認識幾個山軍的大人物簡直太簡單了,從他們手裡借幾個人是很輕鬆的事。
山軍上層,每個人手中都有頂級高手,一個是為了自保,另一個是為了剷除異己。
山軍高層幾乎人人都在瑞寧這邊有生意,但他們的生意只能做到瑞寧,再往內地走,他們力有不逮。
山軍非常需要這些做正常生意的大佬,在內地銷售他們的東西,山軍太需要錢了,也太缺錢了。
別看山軍看起來勢力很大,整天花天酒地,實際上,他們晚上做噩夢的次數,不比那些販毒的少。
防止政府軍進攻或者滲透,防止身邊人的反叛,防止北方大國斷供,防止街頭挨黑槍,他們該防備的東西太多。
養部隊,買武器都需要白花花的銀子。
也就是北方大國心地善良,不希望看到緬北混亂,否則那些山軍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