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影片裡演個女三女四號,甚至是閃回中才會出現的男主的初戀情人什麼的。
偶爾能演一回女二都算不錯的,還不是爆劇的女二,否則說不定也能大火。
這一方面和她的運氣有關,另一方面,也和她的性格有關。
比起杜爽,何小眉明顯屬於那種小富即安的人,有戲拍就行,讓她去爭去搶,太強人所難了。
她不挑角色,卻挺挑經紀公司的。因為形象不錯,也有一兩家大型經紀公司和她談過合作,但最後都沒成功。
何小眉告訴過魏長風:“有一家吧,抽成太狠了,我感覺就算紅了,一年到頭也是白給別人打工。”
“對新人都這樣,別籤太長時間的約,等你紅了,後面就可以和經紀公司談比例了。”魏長風安慰她。
“我也想啊可是人家不同意,要籤就籤十年!還不準結婚談戀愛。”
不準結婚談戀愛聽起來有點變態,但在演藝圈卻是常事,甚至可以說是一些經紀公司對藝人的基本要求之一,堪比不能酗酒吸毒。
但一簽就籤十年的長約,條件又非常苛刻,對新人真的很不公平。
因為經紀公司往往在開始嘗試力捧新人兩三年後,如果藝人並沒有火或者沒有能火的跡象,他們就會放棄在你身上繼續投資轉而尋找其他可能會火的新人。
可是合約還在,所以即便公司給安排了一些實在無趣的工作,抽成又極高,忙活半天所掙無幾,藝人也要咬牙去做。
你還不能接私單,否則會面臨鉅額罰款,細說起來也是不容易。
這時候的藝人,就像被綁在一條失去目標航線的逐漸下沉的船上,還不讓你中途下船自謀生路。
魏長風想,何小眉做的這個決定也許是對的。
儘管許多新人一聽到這家大名鼎鼎的經紀公司向自己投來橄欖枝時,就先激動得以為自己馬上就能大紅大火了。所以對方無論提出什麼樣的苛刻條件都能接受,巴不得馬上籤約。
“另外一家呢?你不是說兩家大型公司找你嗎?”
何小眉看了一眼魏長風,欲言又止,沉默了半分鐘終於開口說道:
“另外一家,老闆跟我說,要想紅,首先腦子得活絡。
經常出去吃吃飯喝喝酒,見見世面,多認識一些人特別是導演製片和投資方,這樣才有發展。
不要小家子氣,一說讓去酒局,就一百個不樂意。”
一番話聽得魏長風眉毛直皺,不是傻子都能聽懂這個老闆的弦外之音,更何況是在娛樂圈摸爬滾打的他們了。
“這家不籤也罷,什麼亂七八糟的啊,還沒簽約就和小姑娘說這些。”
“是吧?哥,我沒簽這兩家是對的吧?我室友還說我傻,說天上掉的福氣我都接不住。”何小眉看魏長風剛才那麼說,有點高興。
“這福氣讓她接著吧,咱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