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201:我要燒死他!(求!)
羅傑恐怖的50+10資料依然在火爆全美,熱度並未下滑。
畢竟這樣的資料,邁克爾.喬丹終其一生也只打出過一次。
更何況,這資料還是在如此備受矚目的比賽中打出來的。
上賽季,還有喬丹在人氣上與羅傑抗衡。
賽季初,還有鯊魚在人氣上與羅傑抗衡,還有鄧肯讓人遐想連篇。
但現在,羅傑成為了整個nba最一家獨大的存在。
可即使是nba最一家獨大的球星,羅傑和安迪的新聞只在報紙上也只佔了很小的一塊。
畢竟,其實並沒有多少球迷關心球員們在社群活動中的表現。
比起羅傑和安迪的互動,人們甚至更熱衷於討論羅傑和皮蓬的新組合名——69組合。
源自於上一場比賽羅傑用52分的表現贏球后,只拿17分的皮蓬差點就說出“我和羅傑合砍69分”的得意模樣。
羅傑也是服氣,一會兒是拉爾薩同道中人,一會兒是69,自己和皮蓬在90年代留下的東西好怪哦!
大多數人並不關心那個患有骨癌的倒黴蛋,可羅傑是真的關心。
從安迪家裡回來的第二天,他就把這個故事分享給了全隊。
所有人聽了之後都很亢奮,嚷嚷著要打破老鷹隊搬到亞特蘭大後30年無冠的尷尬。
而這一次,就連歷來安靜的史蒂夫.史密斯也難得一見的加入了大吼之中。
“為了安迪!為了榮譽!”那傢伙眼裡第一次有了渴望勝利的光芒。
之後一天,在對陣芝加哥公牛的比賽中,史蒂夫.史密斯也終於恢復了狀態。
他全場拿下27分,三分球7投5中。
比賽中,他無論進攻還是防守都非常積極。
場上,隊友們開始重新給他傳球。
更衣室內,也終於有人開始和他說話。
大本在洗澡的時候就衝史蒂夫.史密斯大喊:“夥計我肥皂掉了,幫我撿一下。”
嗯,雖然只是一句不痛不癢的話,但這起碼是一個好的開始。
這場比賽後,nbc電視臺的鮑勃.科斯塔如此評論現在的老鷹:“新賽季10場比賽過後,亞特蘭大老鷹已經變成了完全體,解決了所有麻煩。”
亞特蘭大的球迷在此刻無疑是最幸福的,因為當史蒂夫.史密斯不再是個問題,當老鷹變成完全體後,所有人都在想一件事——亞特蘭大距離成為三冠之城到底有多近!?
現在,這個話題的討論度進入了第一個高潮。
因為mlb世界大賽即將開始。(前面有一章寫的是3月開始,為錯誤時間,前文已更正)
在這熱鬧的氛圍下,討論“三冠之城”的人越來越多,今年的mlb在佐治亞州也異常火爆。
所有人都期盼著勇士隊能給整座亞特蘭大市開個好頭。
特德.特納作為亞特蘭大勇士隊的老闆,還熱情的邀請羅傑一起去看勇士隊分割槽決賽的第六場。
羅傑本來不想去,畢竟他一直對棒球沒啥興趣。
小時候看棒球,羅傑唯一的感受的就是:完全看不明白!
因為棒球這玩意兒作為球類運動,實在是非常的反常規。
大多數球類運動,即使你不懂規則,你想大概看懂其實也很簡單。
足球:把球帶過對方半場,弄進對方的球門裡就行。只要看的不是中國聯賽,那要搞懂足球的規則就不難。
籃球:把球運過對方半場,投進對方的籃筐裡就行。
橄欖球初看的話稍微複雜一點,因為不用運球不用帶球,沒有一個明顯的“球門”。但也無外乎是持球穿過球場,把球送入端區。
這些球類運動,即使你不知道規則細節,你也能明白他們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所以可以非常輕鬆的入門。
可棒球的特徵,和以上任意一種球類運動都不同。其規則和玩法之抽象,讓你看半天也不知道他們在幹嘛。
如果你在毫無基礎的情況下看一場棒球比賽,心路歷程大概是這樣:為什麼那個紅衣服的又在跑?他在跑什麼?啊?為什麼就得分了?為什麼?
為了體會棒球的魅力,羅傑曾經看過mlb官方出的規則速成影片。不得不說,官方的那個影片做得很用心,邏輯清晰明瞭,看完就能基本搞懂棒球比賽。唯一的問題是,那個所謂的“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