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起呀,別學我,連心愛的人都留不住!”我笑了,然後讓大坤找來一個籃球,挑出十幾個人,陪著小月的男友一起打全場,一陣揮汗如雨,打的是暢快淋漓,我和小月,妖紅坐在了看臺上,一陣吶喊喝彩。
可能是我當時嚇唬的太厲害了,小月後來和這個男孩開始了長達多年的愛情長跑,結婚了,孩子現在都打醬油了,可能這件事情,是我那幾年裡,唯一做過的一件好事吧。
我恢復了在學校的往日雄風,飛鷹幫的眾人跟在我的身後,成群結隊。
學校的高層自從上次事情之後,也一個個看到了我是客客氣氣,哄著我讓我別再鬧事了,只要不打架,隨便我在學校怎樣都可以,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學校任何角落叼著煙走,我可以隨便的曠課,隨便的瞎跑瞎逛,他們只求我不要打架。
我每天懶洋洋的打電話讓田星去學校餐廳收租,去學校洗衣服收租,一覺睡到自然醒就去聚源餐廳吃飯,每天無聊了就去教室轉一圈找兄弟們吹牛逼。
晚上不想上宿舍的話就叫上妖紅一起坐車回江城,去太陽宮夜總會要麼蹦迪,要麼上網,偶爾空虛了,就找妖紅的兩個小姐妹,小玲和小雪去開房間打上一記快槍,暢快淋漓。
我特別:()江城最後一個大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