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天背,晚上背,在學校背,回到江城也背,胖子喊我出去吃飯,我用英文回應他沒空。
然後告訴他“i am very busy now”,胖子說我神經病吧。
我和大春在空教室排練,阿狼和妖紅他們也會來搗亂,看著我排練。
大春教我讀單詞:“i want!”
“愛,汪特。”我生硬的說。
“發音重一點,有那麼點進步了。”大春說。
“愛,汪特!”我氣急敗壞的大聲說,那個“汪”字說的很重,像是狗叫,笑得妖紅直不起腰來,說龍哥你怎麼變成小狗啦!
我後來說:‘哎呀你們別搗亂,你們在這裡我說不好。’
阿狼說:“你到時候要對著幾千個人呢,我們幾個算什麼,繼續!”
我想想也是啊,然後就這麼的整唄,不過說實話,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忽然發現英語還真的挺有意思的。
大春教著教著,發現我進步神速,說龍哥你也還行啊,我說那當然,只要我認真,沒有我做不成的事情,說英語還能比砍人難嗎?不痛不癢的!
我有時候回到老爸公司,在門市上抱著臺詞本,在那不斷的讀,還買了磁帶放在mp3下載下來聽。
老爸見我一嘴卡拉ok,差點沒嚇壞,和老媽一起跑過來問我在幹嘛。
我用英語告訴他們,我在背臺詞,我要演話劇,老爸老媽沒聽懂。
“學校英文話劇,我是主演,我在努力學習,不要打擾我,你們打麻將聲音小一點!”我說。
老爸老媽見我如此努力,開心的兩眼冒綠光,又是給我錢,又是說獎勵我,還給我買好吃的,說我終於努力學習了。
我心想,要不是想急著給你們找兒媳婦,我背特麼了個比喲!
我發現一個人真的想做一件事情,是那種發自內心的想做的話,彷彿整個宇宙都能感受到你的磁場,而在幫你。
我居然背了整整十幾頁的臺詞,除了那句最長的一段,我不是非常流利,有時會說錯以外,別的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