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李福明送饅頭(1 / 2)

林澤輝對於宋簡初說不上多在乎。

可到底父親堅持要他提親的女孩。

又跟他一直忌憚的秦野走在一起,心中忍不住升起一抹不舒服。

更何況,他對秦野,除了忌憚,還有不喜。

在清水村年輕一輩中,林澤輝幹活又快又好,每天都能拿十工分,而且還能幫身為大隊長的父親幾公分。

家世好,模樣也好,還能幹。

村子裡就沒有不誇他的。

可自從秦野下鄉以後,一切就變了。

他跟別的知青不一樣。

別的知青不會幹地裡活,沒什麼力氣,每天拿六七個公分都好像天塌了一般。

秦野不一樣。

雖然他下鄉的時候也什麼都不會,可他非常聰明。

別人說一遍,他就能學會。

而且身上有力氣。

即使幹起最累的挑水,也完全沒有問題,甚至比村裡的漢子還要熟練。

不少人都說秦野能幹的不像下鄉的知青。

可他又長得好看,一舉一動都跟村裡人不一樣,一看就是大戶人家教養出來的孩子。

別人一眼就能區分出來。

在秦野剛下鄉的時候,他幹活的姿勢,都是村裡男孩子模仿的物件。

因為這樣可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在秦野的襯托下,所有人都顯得平平無奇。

就連林澤輝也一樣,被襯得黯淡無光。

曾經,他想要藉著幫父親忙的理由,給秦野安排辛苦工分還少的活。

事情不僅沒有成功,他還被父親教訓了一頓。

那是他爹唯一一次那麼嚴厲的教訓他。

他爹說,整個村子,他可以管任何人,但是不能管秦野。

無論秦野做什麼,他都不能插手。

林澤輝從小就跟著大隊長處理村裡的事情。

整個村子的人他都管得。

偏偏秦野是個例外,這也是林澤輝不舒服的原因。

所以即使不在乎宋簡初,他也不想看到秦野接近宋簡初。

現在更是因為秦野提起解除婚約的事情,而沉了臉色。

“秦野,這是我跟簡初的事情,跟你沒有關係,之前的退婚,也不過是我們吵架鬧彆扭說的氣話而已。”

“身為簡初娃娃親物件的我,並不希望你靠近她,你明白嗎?”

秦野看著氣哼哼的林澤輝,只覺得幼稚。

他嘲諷的看了對方一眼,輕飄飄的開口:“你覺得是玩笑,也要看別人是不是當成了玩笑。”

說完,秦野直接離開。

這人,還說什麼娃娃親物件,連物件什麼脾氣都沒了解清楚,說的倒是理直氣壯。

他雖然和宋簡初接觸不多。

可他卻清楚的知道,宋簡初討厭林澤輝,並不喜歡這所謂的娃娃親。

當時說的退婚,宋簡初絕對是認真的。

想到這裡,秦野覺得應該幫宋簡初一把。

怎麼說也是他的救命恩人,退婚這點小事,就交給他吧!

秦野對於這種事,根本就不用多想,心中就有了主意。

只是這事,需要幾個跑腿的。

秦野想法還沒有落下,遠處就傳來熟悉的聲音。

“野哥,野哥,你等等我。”

李福明邊喊邊跑,來到秦野身前。

他剛要開口,就看到秦野滿身鮮血,頓時嚇了一跳。

“野哥,你,你受傷了嗎?我帶你去找大夫。”

李福明轉身就要揹著秦野去找大夫。

秦野扯了下衣服,神色自然:“是野獸的血,不是我的,我沒受傷。”

李福明這才吐出一口氣:“嚇死我了。”

說完,這才想起正事。

“野哥,我專門過來找你的!我娘今天做的白麵饅頭,我給你拿了兩個。”

秦野皺眉:“我不是說過了,以後不要給我送東西了。”

李福明連連應聲:“我知道了,就這一次,下次不送了。”

秦野對這傻小子是無奈了,徑直往回走。

李福明也習慣了,樂呵呵的跟在身後。

其實李福明比秦野還要大一歲,不過李福明崇拜秦野的本事,這才稱呼對方為野哥。

要知道,他親孃可是林澤輝的親姑姑,他是大隊長的親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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