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終於堅持不下去了,姐姐!”說完從她身邊走過,在這裡做無謂的爭論完全沒有必要。
“吃飽了麼?還想吃點什麼?”沒等李宸回來,我和馮斯遠就告別了,走在路上他問我。一路走得比較安靜,我什麼都問不出口,不知道是心慌還是心安,我想一個人靜靜,但是不敢回家,真的怕這是還能在一起的最後一次。我也不做不到強顏歡笑。
“生氣了?剛你不是表現很好麼,你叫姐姐的時候我第一次看見李宸是那個樣子的。”李宸?為什麼這個名字有著莫名的熟悉感。
“第一次和男朋友的前女友交鋒,看見對方天仙似的人物,差點就屁滾尿流了。”故意拉長屁滾尿流四個字,看著馮斯遠。
“你也說是前女友了,怕什麼?如果那麼愛的話,早就是老婆了不是麼?”不知道怎麼了,這句玩笑話我聽著居然有幾分落寞。差點說了什麼娶到的一般不是最愛的話,但是這話太傷我自己,我還是願意相信他愛我。
這一夜我們什麼都沒做,我忍不住想抱著他,有些害怕。
有人說過這麼一句話“對方說:我已經不愛你了。你著急了,脫口而出:沒關係的啊!我們還是可以在一起的啊!說完,你忽然哭了,不是因為傷心對方不愛你了,而是因為這一瞬間,你猛然醒悟,自己已經成為愛情的乞丐。”我不要問馮斯遠愛不愛我,我不要做愛情的乞丐,但是,我的內心無數次地祈求他愛我,如果說愛情這個東西乞討能得到的話,我願意說,求你和我在一起,但是愛情不是,我沒有錢,貌也不夠林萱萱李宸來的驚人,但是我有肚渣子!
馬上要錄旅遊專輯了,這次要去的是臺灣,吳昊早上就是留還是去徵取我的意見,兩期節目下來,主創組成已經初見端倪,吳昊作為總指揮應該會坐鎮永安,第一期節目剛剛播出,根據觀眾的反應吳昊也要迅速做出決策。旅遊是這次節目成功的重點,如果反響平平,作為電視外包機構,電視臺和公司會壓縮製作費用,這次藉著吳昊的名,我們得到了很多綠燈,這是他前期做紀錄片取得的回報,應該好好珍惜。之所以問我,大概是出於他的私心,他很清楚,如果我走,緊接著半個月可能都沒有時間和馮斯遠在一起……
最後我決定去,這是一個很好的鍛鍊機會,而且如果感情需要不斷犧牲自己的事業和生活的話,恐怕也不能長久。
告訴馮斯遠這個訊息的時候,他有些不高興,分離只是暫時,去臺灣前後也不會超過5天,但是緊接著的後期製作會直到播出結束,這個階段會特別忙。但是我想逃,我只有一個大腦,太關心他和他前女友的發展情況會讓我焦躁和沒有安全感,與其自我摧殘,不如給他機會選擇好了。
其實我也有私心,我小聰明的認為,我們算是熱戀,小別勝新婚,李宸不過是舊人,如果熱力不夠,直接被我扼殺在搖籃裡也不是沒可能,當然也可能舊情復燃,但是從來舊情復燃決定權都不在我,如果最壞的結果出現,起碼我還有事業。
按說愛情當中我應該衝昏頭腦才對,誰知道竟然還如此理智的想到了事業,不知道算不算“奇葩”一類。我渴望成功,我希望自己有能和馮斯遠站在一起的本錢,即使沒有多大的成功,也起碼不是一無是處。
作者有話要說:
☆、第29章:我是馮斯遠(番外)
我出生在永安的軍區大院,是家裡的老三,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我們不過差著幾歲,我在他們眼中就變成了小屁孩,所以哥哥姐姐和我有不一樣的朋友圈子。宋曉波、張元、李牧、王程、吳昊和我算是一個圈子。圈子裡李牧是老大,有那麼一段時間我對他言聽計從,後來我的成功也藉助了他不少的外力。吳昊和我家住得比較近,他是我的跟屁蟲。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初中。
李宸的爸爸上調到這裡的時候是初一,這個扎著大辮子的姑娘像一陣清風一樣刮過我們中間,其實也不能說我們,當時的李牧已經在上高中,基本不怎麼和我們在一起,張元、王程當時正愛慕著隔壁班的什麼小崔、小紅(名字實在記不得了。),宋曉波自稱是唐伯虎(當時剛有風流才子的說法),穿梭在眾花之中,那時候風氣還沒這麼開化,他的穿梭也只是限於揪女生的辮子,偶爾拉拉小手。只有我和吳昊,被這個姑娘迷住了。
後來我想過,李宸身上是一種天真和邪惡的混合,她懂的什麼時候激起你的征服慾望,又能適時的拉開距離站在高處俯視你。我們三個人的友誼保持在大學。我和李宸都考入了永安大學,吳昊則選擇了傳大。
李宸和吳昊成了各自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