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吐了她滿臉的唾沫,說是讓她沉了潭也不肯讓她嫁給我這個淫婦生的雜種。
周家大姑娘成親的那一天,我放火燒了我大伯家的房子,殺了他一家七口人,把他和他老婆的頭顱砍下去掛在我娘死去的潭前祭奠她。從此之後,我亡命天涯,直到災荒四起,我隨著流氓隊伍一起走,又遇上了王周氏,後來的,你都知道了。
花老虎惡狠狠地看著林輕梅:“我此生最恨的,就是你這種為了一己私利,就往別人身上潑髒水,欲置人於死地的假正經!如果你今夜不死,最好躲著人些,否則會被火燒死的,你自求多福。你也別想去害人,別讓我見著你,否則我一定會叫你死得很難看。”
花老虎把林輕梅先前被那兩個男人打落在一旁的匕首踢到她身邊:“如果我是你,我倒寧願讓野獸吃了我,或者自我了斷才好,好歹長痛不如短痛。”
花老虎的腳步聲漸漸遠去,林輕梅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粗氣,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她又聽見了那種沙沙的聲音。那些人,見花老虎走了,又來了。
她苦笑了一下,抓緊那柄匕首,對著自己的心口狠狠刺了進去:“夏瑞熙,我詛咒你不得好死。”就算是死,她也不願意再忍受一次被那兩個男人觸控的滋味,只是太便宜夏瑞熙。
2010…06…30 16:46
關於林輕梅其人
關於林輕梅的死,我想了很久,最後還是覺得她的死是必然。就算是這一次不死,她也會在後面死。死早一點和死晚一點的區別在於,她害人目標實現的多少和傷害人程度的深淺。
如果從現代法律角度來看,林輕梅只是有犯罪動機,有犯罪目的,並且在犯罪實施過程中,但是因為她的犯罪目標未實現,因此林輕梅罪不至死。但我想說的是,她的犯罪目標之所以未實現,是因為別人防範嚴謹,所以她才未得手。如果等到她真正害死人的時候才能宣判她的死刑,死者已矣,她就是死一千次一萬次也沒有任何意義。
文中設定的背景是在古代,而非現代。從古代的道德角度來看,林輕梅拼命想做妾,似乎沒有錯,她想害正妻,想害正妻生的兒子,也是家族妻妾爭鬥中的慣用手段,那麼正妻要保住自己和自己孩子的地位和安全,想要除去她,要她死也就沒有錯。這是遊戲規則,願賭服輸。
林輕梅想害夏瑞熙,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其一,碧痕事件(深藏幕後,不動聲色)。
從最初挑唆碧痕,教碧痕拿春宮去告密(以碧痕那丫頭,裝都不會裝,連夏瑞熙的賞錢都不屑於要的模樣,是不會想到這些背後損人的手段的);教碧痕趁歐四不在的時候,挑釁夏瑞熙,想讓她爆發,引起歐四的厭惡和反感,利用碧痕去試探歐四和夏瑞熙要不要收通房和小妾等等。
這一系列事件中,她好像是在為碧痕考慮,但實際上,從始至終碧痕就是一個被她利用的犧牲品。一個小小的丫頭敢去挑戰正牌少奶奶的權威,是嫌命長嗎?我不信林輕梅當時想不到碧痕冒險之後會有什麼樣的下場。試想一下,如果碧痕不是遇上夏瑞熙,而是遇上其他幾個少奶奶,譬如白氏,她的下場就不會是簡單地被嫁出去,而是很可能被亂棍打死。
其二,夏瑞熙的孕期中的落胎和勾引計劃(狗急跳牆,無恥齷齪)。
一,想對夏瑞熙腹中的胎兒下手並且已下手。夏瑞熙有孕後,送糕點給夏瑞熙,夏瑞熙得了白氏無心的提點(白氏告訴她,林輕梅和碧痕一直走得很近)因而沒吃;想搬去錦繡園照顧夏瑞熙的飲食,又未得逞,落胎計劃到此告終。
二,在人家的大孝期間實施勾引計劃。先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院子裡坐等歐四,歐四躲開,歐三去了,她明明不喜歡歐三,也知道歐三很喜歡她,她不但不趕快轉身離去,反而還要千方百計博取歐三的同情,利用歐三;不想離開歐家嫁別人,哭鬧,拒婚,挾恩圖報,逼得歐家人拿她沒有任何辦法,這個時候,她的真面目才算是露出一些來了,所以一向對她很好,真心想為她考慮的歐二夫人也生了氣;大鬧一場之後,自己給自己找梯子下,裝病,利用病來緩和與歐家人的關係,但偷雞不成蝕把米,反被歐二夫人派人監控起來;明明很想嫁人,但因為名聲受損,開始假裝吃齋唸佛,挽回一點點聲譽。
其三,在歐家大難之時為達到自身目的,不惜引禍上身,給風雨飄搖的歐家添麻煩,進一步置歐家於危險之中(虛偽冷酷,自私自利)。
歐家人對她真的是虛情假意嗎?我看不見得。就算是歐家大禍臨頭,自顧不暇的時候,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