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1 / 4)

小說:斬雀 作者:莫莫言

看不出這一點的一定是傻子。

他為什麼會瘋,瘋了多久,項恆雖然不知道這些,但卻知道,在他瘋癲的背後,一定有一段很無奈,很悽婉的故事。

他不忍去問,呂子墨也一定說不出來。

呂子墨嚼著樹皮,道:“好渴好渴。”

項恆道:“我這裡有酒,你是不是也不敢喝?”

呂子墨嚷道:“哪個告訴你我不敢喝?只不過承志哥哥吩咐過我,除了他給我的酒,其他的酒都不能喝。”

於是項恆只能自己喝。

他問呂子墨:“用牛肉湯洗澡,也是承志哥哥教你的?”

呂子墨笑嚷道:“承志哥哥教我,說天冷的時候,就是要洗熱水澡,洗完澡後喝的第一杯酒,是最好喝的。”

項恆道:“可你洗澡的是湯,不是水。”

呂子墨有些發怒了:“你跟我打聽這麼多事做什麼?你要害承志哥哥嗎?”

項恆苦笑:“你誤會了。”

呂子墨更怒了:“別說害承志哥哥,你要是敢有一句對他不尊敬的話,我就打爛你的腦袋!”

項恆微微一笑,道:“看來你對這個承志哥哥非常尊敬。”

呂子墨道:“哼,我沒有衣服穿的時候,他給我衣服穿。我沒有飯吃的時候,他給我飯吃,我生病的時候,他給我熬藥。”

項恆道:“我和你一樣尊重他。”

呂子墨手裡的樹皮吃完了,一邊舔著手指,一邊背起了三字經:“玉不磨,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

背完三字經裡四書六經的部分時,他們就到了這邊城的小鎮。

小鎮上的客棧只有一家,布莊也只有一家。

所以項恆只能投宿在這唯一的客棧裡,將這鎮上唯一一家布莊裡買的衣服,換去了呂子墨的一身破衣。

洗澡水幾乎比墨更黑,因為呂子墨這個瘋子已經幾十年沒洗澡了。

這一身衣服雖不是真絲綢緞,但和呂子墨那一身看上去十年沒洗,十年沒換,甚至十年沒脫下來和十萬個大破洞的破衣服比起來,這身衣服幾乎比皇上的金絲玉帶還奢華。

呂子墨站在銅鏡前,看著銅鏡裡的自己,表情惶恐,大驚道:“你為什麼給我換這身衣服?”

項恆一邊給他整理衣角,一邊道:“因為你的承志哥哥沒有吩咐過你,說別人給你的衣服不能穿。”

呂子墨低聲喃喃道:“承志哥哥好像真的沒特地吩咐過這點。”

項恆笑道:“那你就穿上,承志哥哥不會生氣的。”

呂子墨的下一句話,徹徹底底的諷刺了整個人類:“只有穿的漂亮的人,才能受人尊敬嗎?”

實在難以相信,這麼富有哲理的話,是從一個瘋子嘴裡出來的。

項恆差不多也是瘋子,他的想法和呂子墨一樣:“只看別人外表的人,人們也只會去尊重這種人的外表。”

呂子墨道:“那我穿破衣服,別人會不會瞧不起我?”

項恆道:“肯定會,但那不重要,因為笑話你穿破衣服的人,都是俗人。”

“哈哈哈!”呂子墨大聲一笑,隨隨便便的扯破了身上的衣服,撿起丟在地上的一堆破衣。

項恆怔道:“瘋子!你幹什麼!”

呂子墨道:“你給我的這身衣服雖然很好看,但穿起來很不舒服。”

項恆忽然醒悟。

呂子墨已經習慣了那一身破衣服,在他眼裡,這一身新衣服才是真正的破衣服。

項恆看著呂子墨穿起那一身破衣服,忽然感覺自慚形穢。

呂子墨大笑:“嘿嘿,還是這身衣服穿著舒服。”

那千穿百孔,臭烘烘的衣服,在呂子墨看來,才是真正的新衣服。

也只有穿上這身衣服,他才能瀟瀟灑灑的立於天地之間。

夕陽漫天,黃昏已至。

屋子的門被推開了。

一個人走進了這屋子。

這人既不是送水的小兒,也不是送飯的跑堂。

只要混江湖的,沒有不認識這人的。

這人比項恆還高半個頭,不修邊幅的鬍子,就好像頭上那隨隨便便紮起的髮髻一樣不羈。

令人感到奇怪的一點是,這人的五官,長的竟和項恆有七分相似。

一雙飽經滄桑,金光閃爍的眼眸,幾乎和項恆的眼睛一摸一樣。

這一雙眼睛裡,究竟隱藏著多少故事?多少辛酸?多少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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