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了以後才知道,這家公司銷售的是假冒偽劣,這戶人家把產品銷售給了周邊的鄉親,後來鄉親們找上了門才知道是假冒偽劣的東西,這戶人家就把還沒有交給公司的貨款補償給了鄉親,錢不夠,自己還從家裡拿了不少的錢出來填補了進去,結果,原本倖幸福福的一家子,被這家公司害得一貧如洗了。
我瞭解了這些情況以後,心裡那個氣,當時恨不得一腳把跟我們一起討賬的債主踹溝裡去。我最狠跟我玩陰的人,不但害了人家一家子,還想把我們當猴耍。你不是想討回債務麼?我現在就讓你出點血給這家人!我逼著債主取了一萬塊錢給了這戶人家,幫這家人度過眼前的困難。
我不但沒有幫成債主討回欠債,反而使債主又失去了一部分金錢。雖說這件事在道義上來講我沒有做錯什麼,但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人家請了我們,我們沒有格守誠信,反使債主遭受更大的損失,假如傳出去了,是很影響自己的信譽的。為此事我鬱悶了很久。
另外就是,本地區的欠債我也是不收的,不管是什麼債務糾紛,一概不接單。大家都在一個城區,低頭不見抬頭見,說不定還是我們娛樂城的老客戶,撕開了臉面畢竟不好,有時候債務人身邊還有很多是我熟悉的親戚朋友,或者是玩的不錯的兄弟們,這樣的事情就更難處理了,所以,我也是給再多的錢也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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