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
龍老闆搖搖頭,說:“這些訟棍,黑眼珠只管盯著白銀子,官司一完哪還管你什麼錢收不收得回。問他,他說執行是法院的事,叫我找執行局領導。”
陸明遠吸了口煙,話隨煙霧而出:“歷來就是官司難打,執行更難啊。這中間的事我是深有體會的。”陸明遠便說起他以往在銀行工作時,放出去的錢是如何難收,及至後來撕破面皮把借貸方推上法庭,官司勝訴了要麼執行不起來,要麼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他給龍老闆講了半年前發生在閣司市福興區法院的一件案子。七年前一個叫唐利民的人與人合夥開了家公司,後來因生意不錯而被合夥人把他逼出公司,唐利民遂把合夥人推上法庭,法院判決合夥人返還其股金、賠償費三十餘萬。唐利民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僅給了他五萬元。唐利民上訪七年再也沒拿回一分錢,直到幾個月前主審法官傅達去世,唐利民才得以知道,餘下的錢早給傅達用了個乾淨。陸明遠看著龍老闆道:“現在龍老闆的情況應該屬難以執行吧。”
龍老闆說:“這中間的複雜陽院長跟我說了,所以才要陸總給我支個招兒。”
陸明遠只管拿起杯子吱吱地喝茶,也不看對方,似乎沒聽到龍老闆說什麼。龍老闆就再次拿話來說。陸明遠這才把杯輕輕一放,看著龍老闆說:“龍老闆,這筆款子我可以想辦法幫你弄出來,但弄出來後我的公司得借用一年。我呢也不想白借你的,按銀行存款計息。一年期滿龍老闆可以隨時拿走。如果龍老闆認為可行,咱就簽訂合同。”
龍老闆就愣在那兒,顯然沒想到從陸明遠口裡說出來的會是這話。
陸明遠也不問他怎樣,復又喝茶抽菸。看龍老闆的樣子,和以往那些債權人沒什麼兩樣。一會他笑了笑,說:“我剛才說的龍老闆不妨好好考慮考慮,然後答覆我不遲。我的公司可是經國家工商部門註冊,銀行主管部門審批從事放貸業務的正規公司。你把錢存我這裡照樣受法律的保護。”
大莊家 第二章(5)
這時手機響了,是韓少林打來的。陸明遠自是不能當著龍老闆接聽,便來到外面走廊。韓少林告訴他,“全豬腦殼”撈出來了。陸明遠少不得又要叮囑他一番。陸明遠也不想這就去直面龍老闆,他知道剛才開出的條件讓龍老闆有了壓力。龍老闆現在最擔心的是錢到了他公司日後能不能順順當當地拿回來。這他能理解,畢竟是五百多萬的鉅款。要知道龍老闆對他陸某人和其金利投資公司的瞭解幾乎是零。但陸明遠自信用不了幾天龍老闆會了解他,那時就會答應他的條件,因為除此他別無選擇。龍老闆真想從法院直接拿錢,只怕兩年都甭想拿回一分。要執行局給你賣力,要麼有足夠的銀子,要麼有強硬的靠山。作為外省人的龍老闆,手腳肯定伸不到閣司市來,那就只有用銀子開路了。真要把五百多萬拿到手,起碼得攔腰砍掉一半用以鋪路。現在的黑臉包公早已沒了應有的良知,吃了原告吃被告。在他們看來,這很正常,俗話不是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法官不吃原告、被告吃什麼?在陸明遠看來,因為這場官司龍老闆自是懂得權衡利弊。
陸明遠知道,今天跟龍老闆的話題只能到這裡。韓少林這個電話倒給了他離去的藉口。返回來後他看著龍老闆笑道:“公司打來電話,我這就得趕回去。剛才跟龍老闆談的,龍老闆不妨思量思量,什麼時候想好了再給我電話。”
龍老闆站起身來要送,陸明遠止住了他。龍老闆就說:“好的,過兩天我再跟陸總聯絡。”
從東方之珠大酒店出來,陸明遠給偉哥撥了個電話,把剛才跟龍老闆碰面的事說了。偉哥只是聽著。陸明遠說:“我看他多半還會來找你。”偉哥淡然道:“隨他吧。到時候他還不是要找上你來,一切按老辦法操作得了。”陸明遠就說好的。
偉哥忽然一轉話題道:“又要嚴打了,知道吧?”陸明遠說:“知道了。”偉哥說:“這種時期,凡事謹慎點兒好。”陸明遠說好的,他知道怎樣做。兩人又說了幾句無關緊要的話就掛了電話。
陸明遠也不想這就回公司,一時竟想不起要去哪,就只管駕駛著車子往前走著。他想著給唐小雪一個電話,看今晚上的飯局會不會有變,沒變的話就定在東方之珠大酒店。不料才要動作,前頭阿波羅商場走出李紅燭和一個四十五六歲的男人,兩人的樣子很是親暱。男人戴了副寬邊墨鏡,也就讓人無法辨認。在他們開啟車門準備上車時,男人取下了那副寬邊墨鏡,陸明遠也就認出來了,原來這人竟是市政府秘書長杜克仲。這能夠理解,堂堂市政府秘書長,其光輝形象常常出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