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自傳 作者:卡車

山上一個廟裡,去看一個太監的兒子。他把自己描寫成為一個異教徒,其實他在內心卻是個基督徒。現在他是專心致力於文學,可是他總以為大學一年級時不讀科學是一項錯誤。他之愛中國和中國人,其坦白真實,甚於所有的其他中國人。他對法西斯蒂和共產黨沒有好感,他認為中國理想的流浪漢才是最有身份的人,這種極端的個人主義者,才是獨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敵人,也是和他苦鬥到底的敵人。他很愛慕西方,但是卑視西方的教育心理學家。他一度自稱為“現實理想主義家”。又稱自己是“熱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學家。他喜愛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樣喜愛平實貼切的理解。他感到興趣的是文學,漂亮的鄉下姑娘,地質學,原子,音樂,電子,電動刮鬍刀,以及各種科學新發明的小物品。他用膠泥和滴流的洋蠟做成有顏色的景物和人像,擺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娛。喜愛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約三碼之遠;喜愛辯論神學;喜愛和孩子們吹肥皂泡兒。見湖邊垂柳濃陰幽僻之處,則興感傷懷,對於海洋之美卻茫然無所感。一切山巒,皆所喜愛。與男友相處,愛說髒話,對女人則極其正流。

生平無書不讀。希臘文,中文,及當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學。愛讀紐約《時代雜誌》的Topics欄及《倫敦時報》的“第四社論”;還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兒的新聞,及科學醫藥新聞;卑視一切統計學——認為統計學不是獲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視學術上的術語——認為那種術語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飾。對一切事物皆極好奇;對女人的衣裳,罐頭起子,雞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讀康德哲學,他說實在無法忍受;憎惡經濟學。但是喜愛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烏德·布潤恩(Heywood 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鴨”。另外還有男星李翁納·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凱瑟琳·赫本(Katherin Hepburn)。

他與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儀禮的拘束。他決不存心給人任何的觀感。他恨穿無尾禮服,他說他穿上之後太像中國的西崽。他不願把自己的照片發表出去,因為讀者對他的幻像是個鬚髯飄動落落大方年長的東方哲人,他不願破壞讀者心裡的這個幻像。只要他在一個人群中間能輕鬆自如,他就喜愛那個人群;否則,他就離去。當年一聽陳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動,就參加了漢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書,做了四個月,棄政治而去,因為他說,他“體會出來他自己是個草食動物,而不是肉食動物,自己善於治己,而不善於治人。”他曾經寫過:“對我自己而言,順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對妻子極其忠實,因為妻子允許他在床上抽菸。他說:“這總是完美婚姻的特點。”對他三個女兒極好。他總以為他那些漂亮動人的女朋友,對他妻子比對他還親密。妻子對他表示佩服時,他也不吝於自我讚美,但不肯在自己的書前寫“獻給吾妻……”,那未免顯得過於公開了。

他以道家老莊之門徒自許,但自稱在中國除蔣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屬。他不耐靜立不動;若火車尚未進站,他要在整個月臺上漫步,看看店鋪的糖果和雜誌。寧願走上三段樓梯,不願靜候電梯。洗碟子洗得快,但總難免損壞幾個。他說艾迪生二十四小時不睡覺算不了什麼;那全在於是否精神專注於工作。“美國參議員講演過了五分鐘,艾迪生就會打盹入睡,我林語堂也會。”

他唯一的運動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見時,在紐約中央公園的草地上躺著。

只要清醒不睡眠時,他就抽菸不止,而且自己宣稱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構成的。他知道他的書上哪一頁尼古丁最濃。喝杯啤酒就頭暈,但自以為不能忘情於酒。

在一篇小品文裡①,他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寫:

『①參看《言志篇》。』

“此處果有可樂,我即別無所思。”

“我願自己有屋一間,可以在內工作。此屋既不須要特別清潔,亦不必過於整齊。不需要《聖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中的阿葛薩(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夠到的地方都去摩擦乾淨。這個屋子只要我覺得舒適,親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掛一個佛教的油燈籠,就是你看見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壇上的那種燈籠。要有煙,發黴的書,無以名之的其他氣味才好……

“我要幾件士紳派頭兒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經穿過幾次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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