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1 / 4)

小說:漢朝舊事 作者:九十八度

綱紀廢弛,民心俱失。

張釋之隨判決書附送一道奏摺,再一次詮釋了依法治國的理念。

劉恆想起農夫驚馬之事,後怕不已,心情更是不快,他本可將農夫就地正法,但卻忍了下來,交於廷尉府處置,也好讓天下臣民看一看,做個記性。在未央宮後殿等來張釋之的判決書一看,劉恆起身大怒,好歹也是個死刑。

正要發回廷尉府重判,內侍又送上張釋之的奏疏,劉恆強忍怒火細細看了起來,張釋之在陳述中說他做不到商君,但陛下卻一定能成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強國富民,非法無以達成。

劉恆看後平靜了許多,他心裡細細思量:“大漢立國已是三十餘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國強,對本朝來說,每一年都十分寶貴和關鍵,我劉恆只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強大起來!”

劉恆讓謁者給張釋之發了份批覆,並且稱讚廷尉做得好做得對。

驚馬案不但沒讓張釋之官位不抱,反倒讓懷恨張釋之的人失望透頂,有劉恆在上面‘包庇’著,張釋之只能越來越受皇帝青睞。不滿張釋之的人只能熬,只能等了。

這其中便包括太子劉啟。

不久後,發生了又一起震驚朝野的大案,有人膽大妄為,偷竊了高祖廟中神座前的玉環。劉恆惱羞成怒,在全國開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竊賊緝拿歸案,同樣交到了廷尉府,劉恆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張釋之援引法律,判決賊人盜竊罪,棄市。判決結果忤逆了劉恆的想法,劉恆召來張釋之問道:“此人狗膽包天,竟敢盜竊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給你,是希望你嚴加懲治,而你卻只判他棄市罪,像這種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盜賊,應當判處族滅才是?你如此判決,怎麼維護高祖的尊嚴,怎麼表達朕的孝心?”

劉恆言語異常激動。

張釋之向前深深一躬說道:“依照律法,判處其棄市已是極限了。到底應判其棄市還是族誅,應當視犯罪情節而定,不能一時的意氣用事,如果盜竊一隻玉器就要判處族誅,那如果哪天又有膽大妄為之人挖掘了祖廟,陛下用什麼刑罰加以懲治呢?”

劉恆聽著張釋之的辯解,雖然怏怏不快但卻陷入深思,他知道張釋之向來不是能言善辯之人,雖然他的說辭不一定恰當,但劉恆明白了他的意思,有法不依治國便無序,等到哪一天對罪犯已經無法懲治的時候了,那國家就將陷入危機。

聰明的劉恆再一次同意了張釋之的判決。都說宰相肚裡能撐船,劉恆的肚裡豈止是撐船!

張釋之就是這樣剛直不渝,依法辦事。

作為天下司法系統最高長官,張釋之給司法界樹立了標杆。

俗話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這句話本來含有貶義詞,但用在張釋之身上可有另一番褒義,既然廷尉都唯法律是從,那麼下面的人不管出於什麼目的,升官也好,政績也好,發財也好,要往上爬必須得像張釋之一般嚴格執法,否則是不可能得到上級領導看重的。

有如多米諾骨牌效應一般,司法系統正了,各級官吏就正了,各級官吏正了,老百姓就舒坦了。

劉恆有這麼多能臣幹吏做幫手,國不富民不強那就奇怪了?

果不其然,在劉恆的駕馭之下,國家實力開始蒸蒸日上。

他在各方面都實行開明政策,司法上廢除肉刑,商業上廢除山澤之禁,弛山澤之禁,朝廷用度上又注重修身節儉。大漢的第一個盛世終於在他的手上誕生了。

處處歌舞昇平,連犯罪一年都才幾十起,國庫裡的錢多得用不完。

據說,漢末赤眉農民起義軍攻入長安把漢代皇陵掘了一遍,唯獨不挖劉恆的,還恭恭敬敬地拜了又拜。這也是劉恆的能力和開明贏得了後人的無比尊重。

這番景象恐怕高祖劉邦也沒想到,好日子會來得這麼快,在他的兒子手上就完成了這項豐功偉績。如果他泉下有知,劉邦至少可以給秦始皇叫叫板,老劉家的子孫可比老贏家厲害多了,至少不會二世而亡。

劉恆的寬仁和勵精圖治創造了盛世,但在他的手上,並沒有解決所有的問題。

他還是留了項殘局讓兒子去解決。

第79章:劉恆的殘局

皇帝是一個“被幸福”的職業。

能力強的很痛苦,能力弱的很無奈。它能呼風喚雨,雷霆萬鈞,手握四海蒼生福祉,魂系天下河山萬里。

然而,歸根到底,皇帝也是一個人,一個有心有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七情六慾的人,既然是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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