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若是修並非外人所說的那麼廢物,也能為加斯特家族挽回一些顏面,所以瞭解修是必要的過程
正在思考的蘭伯特突然遇到了〃襲擊〃,下意識地躲開了之後,才發現那是修的手。
〃怎麼了?〃這個角度,這個距離,修是想要摸他的頭?
修張張嘴,才想起來蘭伯特讀不懂唇語,於是一伸手,從沙發墊子下面掏出了一沓紙和一支筆,刷刷寫了起來。
〃誒?〃對於修從奇怪的地方拿出紙筆這件事情,歌莉婭表示十分驚奇,不過沒人理她的驚奇。
然後奧迪斯三個人突然發現,他們剛剛提出的問題是被這對兄弟直接無視了嗎?就這麼簡單地進入下一話題了?
【蘭伯特的頭髮,我以為是黑色的,沒想到是鴉青色的,很漂亮。】修舉起寫好字的紙,閃亮的雙眼直勾勾地盯著蘭伯特的頭髮。
雖然一直都知道蘭伯特的頭髮是鴉青色的,但是因為不太在意,所以昨天看的時候,以為蘭伯特的頭髮跟他一樣是黑色的,可是今天,在陽光充足的時候再看,修卻敏銳地發現了不同,這才想起來蘭伯特的髮色本來就是鴉青色的。
〃你……要摸摸嗎?〃修的目光太閃亮,也太過直接,泛著水潤的光澤,像是期待主人獎勵的小動物一樣看著蘭伯特,看的蘭伯特渾身發毛。
果然,蘭伯特此話一出,修的眼神更亮了,拼命地點頭,就差變出一條毛茸茸的大尾巴搖上兩搖了。
蘭伯特頓了頓,偏了偏身體,降低腦袋的高度,然後微微垂頭。
修毫不客氣地將手放在了蘭伯特的腦袋上,順著髮絲輕輕撫摸,下手的感覺和讚歎的表情像是在鑑定一件工藝品一樣。
奧迪斯傻愣愣地看著眼前主人愛撫寵物的場景。開玩笑的吧?
奧迪斯比修還大上一歲,也就是說大了蘭伯特四歲,兩人一個是皇子,一個是公爵兒子,從小就經常玩在一起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奧迪斯幾乎是看著蘭伯特長大的,對於蘭伯特的幾個特點是再熟悉不過了:冷漠,霸道,強悍,高傲,不過最讓人受不了的一點就是不喜人觸碰,不論是自己的身體還是自己的東西,都碰不得。
可是現在他看見了什麼?那個蘭伯特竟然會讓人碰?碰的還是他的頭?而且還是他自己主動提出來的?
不過驚訝之後,奧迪斯倒是給自己找了個理由,怎麼說修也是蘭伯特的哥哥,親哥哥,有血緣的,再怎麼疏遠,也比他們這些外人靠的近乎。
所以奧迪斯勉強平靜了下來。可是眼前如此和諧的場景,他還是覺得有些不和諧。
而歌莉婭和馬里奧也傻眼了,他們還從來沒見過蘭伯特跟誰親近。不愧是兄弟啊。兩個人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
修才不管別人怎麼想,此時正玩得歡快呢。
蘭伯特的這一頭短髮,不僅顏色漂亮,就連手感都是最棒的,又滑又順,軟軟的,讓修不禁想起了前世養過的伯恩山犬。修眯起眼睛,越摸越上癮。
蘭伯特一直任由修在自己腦袋上放肆,奇怪的是,以前不管誰碰他他都會不舒服,生理上的排斥反應極強,可是現在,雖然是自己提出的,但是修的觸碰讓他完全不排斥,這還是稍稍有些出乎意料。而且隱隱覺得修的手很溫柔,也很溫暖。
玩累了,修最後使壞地揉了兩下才罷手,然後看著蘭伯特有些凌亂的髮型笑了起來。
11抱你下去?
玩累了,修最後使壞地揉了兩下才罷手,然後看著蘭伯特有些凌亂的髮型笑了起來。
〃修少爺,蘭伯特少爺。〃莫爾管家的聲音在門外響起。
〃進來。〃蘭伯特淡定地整理好自己的頭髮,然後才開口讓莫爾進來。
修眯起了眼睛。
嘖嘖,長相俊朗,身材絕佳,頭髮漂亮,就連聲音都如此渾厚低沉,而且還是少有的魔武奇才,修可以想象蘭伯特有多受歡迎。
〃修少爺,蘭伯特少爺,午飯的時間到了。〃言外之意就是詢問幾位要在哪裡用餐。
〃父親和母親呢?〃
〃老爺去了阿德利諾公爵府,夫人外出購物了,中午均不在家用餐。〃
〃那就去餐廳吃飯吧。〃
奧迪斯聳聳肩,表示沒意見。
〃無所謂。〃馬里奧只要有的吃就行,對於加斯特公爵夫婦並沒有什麼排斥情緒。
〃哪都成。〃只要沒有加斯特公爵夫婦在的地方,歌莉婭都無所謂。歌莉婭在面對加斯特公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