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青漣一夢 作者:辯論

麼回事,就得回到十日前。

十日前秦歌一事過後,蓮和執青決定暫不妄動,留在就近的舟陽城靜觀其變,順便養傷。

袁晨是第二日趕到的,這幾人的生活起居理所應當的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雖然三三因為某些宿怨對於袁晨(尤其是他的長相)頗為不滿,但在開始的時候這幾人還算能和諧相處。

除了一件事————三三過於貪吃的嘴。

城東的烤鴨脖,城西的桂花糕,城南的醬肘子,城北的梨花釀……因為得到了蓮的默許,這饞蟲一天好幾頓,變著花樣的吃。

偏偏它每次要吃還都只說一樣,搞得袁晨一天十幾趟甚至是二十幾趟的城東城西城南城北……被折騰的腳不沾地。

這麼明晃晃的找茬傻子都看得出好吧,待到第五日三三大爺狀態全開,變本加厲之時,忍無可忍的袁晨藉著嘲笑三三“腿短,腰粗,傻胖圓”的機會,和三三立了一個豪賭。

若三三能在一炷香之內繞城跑上一週,不管它叼回來的是什麼,袁晨都得無償給它擦屁股道歉外加付錢。但若沒做到,三三就不許再要這要那刻意刁難,還得叼著荷包和寫著“我又懶又傻又饞又笨,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敢偷吃您家東西了”字樣的小紙條,乖乖給商家作揖道歉。

這個賭約在找蓮當證人的時候出現了點偏差。

當時三三正在蓮的懷裡努力睜大自己的小眼睛裝可愛,騙取支援同情啥啥的。

沒想到蓮動了動腿笑著說了句:“這麼跑不怕辛苦麼?胖成個球挺好看,重點不怕的。”

因為被強烈傷害了自尊,三三憤然決定把這個賭的內容改成每日一次。

所以,就出現了一開始三三叼著糖葫蘆瘋跑的場面。

其實一炷香的時間對三三來說綽綽有餘,但若是加上踩點、打劫、逃跑外加隱藏行蹤的時間,就有點不夠用了。

起初,成功還是很容易的。

但當城裡的商販看到偶然失爪的三三,叼著錢包小紙條,可憐巴巴的來道歉時,整個舟陽都炸開了鍋。

為了能拖住它的後腿好親眼見到小東西道歉時的小摸樣,舟陽城一時間滿城飄香,處處籮筐。

更有人願出天價,想抓這靈狐回家圈養。

因此,難!度!加!大!

也因此,三三更加的不!亦!樂!乎!

大刺刺躺在蓮的懷裡,露著小肚皮,抖著小鬍子,三三吃得噴噴香,忽然被一聲不吭的雪涯小隼狐口奪食,沒了一顆大大的山楂。

“喂!那是我辛辛苦苦叼回來的,想吃你自己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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