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冕吐了一口氣,彎腰去撿掉在地上的手機,110已經接通,手機那頭傳出“喂喂”急切的詢問聲。
同仇敵愾的阿徹也算鬆了口氣,剛要走去安嘉冕身邊,脖子冷不丁被人一揪,就被離地提了起來!
“掛……結束通話手機!!”
安嘉冕還彎著腰,手裡握著手機,110還沒有掛線,俊美的十四歲少年抬眼睨著擒住了史丟比的胖男人,剛剛掉落的那把匕首此刻就對著小金毛的脖子。
胖男人見安嘉冕的動作停頓下來,得逞地道:“結束通話手機跟我走,否則這狗崽子就沒命了!”
安嘉冕冷冷地站直身,拿起手機,胖男人以為他要掛機,卻見安嘉冕只是將手機湊到耳邊:“喂,警察局嗎,我要報告一起綁架未遂案……”
胖男人猛地把匕首架到金毛狗崽下巴下,激動地喊:“你不要他的命了嗎?!”
安嘉冕抬眼瞅他一眼:“你是每天吃泡麵吃傻了嗎?那不過是一隻狗,我會為了狗不要自己的性命嗎?”
吊在半空的阿徹停止了掙扎,怔怔地看著形容冷漠的安嘉冕。
“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所有東西的時效都不會超過五年,小提琴也好,反曲弓也好,金毛犬也好,五年,也許要不到五年,他們對我就毫無吸引力了。你以為我是把他當寵物養的嗎?”安嘉冕靜靜地看了怔忪的捲毛狗崽一眼,“我這輩子都不會有寵物。我只有工具。”
胖男人嚥了口唾沫,直覺得這少年的眼神非常冷酷,說這番話時,竟然比他們這幫刀尖上行走的人都更無情。
“反正五年後我也會把這條狗送人,你要殺就殺,就算我今天做慈善,送你一頓狗肉火鍋補補智商。”
胖男人徹底傻眼了,見少年一手插著褲袋,一手拿著手機,一徑報出地址,握刀的手都開始發抖。
“不許動!!”
洗手間裡猛然闖進好幾道聲音,胖男人一下被從背後制服在地上,兩眼驚恐地大睜著,實在沒料到安嘉冕手機都還沒結束通話,警察就到了。
☆、任海
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筆錄;阿徹就蹲在過道里等;隔著玻璃門望著辦公室裡低頭在筆錄上簽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間裡那番話還在腦海裡迴旋著。其實想想也沒說錯,對安嘉冕來說他的的確確只是一隻狗;何況他還欠安嘉冕一條命……
不不不;不是這樣的!不能這麼想!金毛狗崽煩惱地趴在地上,滾來滾去嗷嗚嗷嗚腦內互博著,忽然一骨碌爬起來,沒錯!安少爺一定是故意對綁徒這麼說的,什麼五年就厭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爺這樣的天才才能想到這麼厲害的說辭!綁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這狗崽真好玩……”路過的警務人員好笑地瞅著一個人入戲的捲毛狗,“忽然又振作起來是要鬧哪樣……”
安嘉冕走出來;低頭掃一眼蹲守在門口;兩隻眼睛炯炯有神地盯著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徹順從地跟在十四歲的少年身後。
安嘉冕走著走著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著上面:“這兩個字叫什麼?”
“汪汪!”綁徒!小金毛搖著尾巴說。
“叫綁匪。”安嘉冕耷拉著眼皮,手抄回口袋裡,“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徹不服氣:“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認錯個字嗎?!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陽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車還沒到,安嘉冕低頭看一眼陽光下金燦燦的小狗崽,忽然說:“我們走回去吧。”
“汪汪!”聽你的!
剛走下警察局的臺階,背後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聲——
“那不是我的狗嗎?”
安嘉冕皺眉停下腳步,阿徹也納悶地回頭看向正朝他們走來的男生,男生留著一頭刺蝟頭,穿著大落落的T恤和寬鬆的沙灘褲,看模樣也就十七八歲。
安嘉冕瞥了刺蝟頭高中生一眼,自顧自走路沒有搭理。
哪曉得刺蝟頭厚著臉皮追了上來:“等一下學弟,自我介紹一下,”說話間低頭朝懵懂的捲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這隻狗應該是我家走丟的。”
阿徹聽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動萬分,嗷嗷地叫起來:“你真是任海嗎?!”
任海衝他別有深意地笑笑:“這是我從老家靈犬鎮帶來的狗,一身捲毛,我一看就認出來了。”
這下阿徹確定這人就是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