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新開始。他有幸擁有這兩種幸福,可千萬不能浪費掉。
所以,在休息過後,跨上駿馬,握緊韁繩吧。
人生的戰場上,新的冒險總會一件接一件來的。
千秋修平我愛你
後記
我想每個人都聽過「灰姑娘」吧?故事本身也許已經是老掉牙了,但是每當我發現自己不管到哪裡都是狀況外,天天蠢事做不完,不斷擔心害怕的時候,我真的曾經祈求能有個類似神仙教母的角色來守護我。也許是某個特別有愛心的老師,或是精通人情世故的朋友,總之希望他們能隨時陪在我身邊支援我,指點我。這自然是太誇張的奢求。
得不到就自己造一個,這就是寫小說方便的地方。
看過名著《炎之蜃氣樓》的讀者,應該都知道上杉第三號大將安田長秀又名千秋修平,是個非常類似保姆的角色。雖然為人機智,嘴巴壞又愛捉弄人,當兩個主角高耶和直江的感情糾紛搞得滿城風雨的時候,總是得靠他來當和事佬、做心理諮詢、收爛攤,甚至還變成出氣筒,總之是悲情到令人心痛。正因如此,我對他的愛遠勝過兩個沒事就虐待自己情人的主角。這就是本篇主角命名的由來,這名字感覺就是用來照顧人的啊。
《鬼鏡》在網路上連載的時候,有讀者反應這篇明明是靈異,卻又寫得很現實。我想是因為我希望能把實際生活中的困境搬到小說中來解決,「寫出有可能會實現的故事」就成了重要的功課。如果內容完全脫離現實,例如千秋直接附身到志恆身上痛整他一頓,或者讓他也變成同性戀,這種小說寫起來也許很爽,但也會讓我更清楚地意識到現實的艱難而更加沮喪。所以我的設定就是:千秋身為幽靈,可以不受社會規範束縛放手一搏,但是手法不管再誇張再離譜,絕對不能超過人類能力所及的範圍。看來我真的沒什麼浪漫細胞啊,唉唉。
昨天去參加一個文藝營,老師耳提面命:「寫小說就寫小說,絕對不要說教講道理,不然小說就會被秒殺。」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鏡整篇都是千秋教訓小翎,那不就等著被秒殺嗎?不要啊啊啊啊啊……(淚奔)如果真要辯解的話,我只能說雖然說教場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發洩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寫小說最基本的原動力就是「不爽」,幾乎每一本小說都在吐糟,所以腦充血的危險性很大(汗)。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書中出現幾百遍的「不能當情人還是可以做朋友」。總覺得好像退而求其次,無魚蝦也好的感覺,難道「朋友」是這麼廉價的東西嗎?友誼貴在真誠,在還沒有死心,仍然對對方有期待的狀況下,怎麼可能成為真正的朋友?別的不說,「做朋友」這三字本來就很奇怪。朋友不是應該彼此投緣,自然而然被牽引在一起嗎?有辦法「做」出來嗎?對我而言,那種明明沒有什麼交集,硬做出來的朋友頂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賀年卡而已,感情絕對不會好到哪裡去。
另外就是「你愛的是這個人本身還是他的性別?」我知道這句話曾經感動過許多純情的讀者,包括我在內。可惜我現在沒那麼純情了。說到超越性別的愛情,我自問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答正代表我的心聲。不管千秋對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會回應千秋的愛。並不是他存心要傷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樣的,志恆也做不到。(應該不會有人相信他真的變成同志吧?)一般人的看法,總是比較容易同情愛情中的弱勢者。好像一個人愛得深、付出得多,傷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援的一方。但是我總是覺得,「愛人的權利」也許重要,「拒絕的權利」跟「平靜度日的權利」不是更重要嗎?愛上一個人被拒絕固然傷心,但是他總可以調適療傷,可以轉移目標,總之主控權在自己手上,傷愈後還是一條好漢。被不愛的人糾纏卻會造成生活上的不便還有心理的負擔,而且不知該如何結束,有時還得背一個「無情」的罪名,豈是一個「慘」字了得?當愛跟付出變成別人的困擾跟重擔的時候,又何來「權利」可言?
千秋對佳沅的愛也許很真摯,但是他身為成年人、身為老師、身為主動付出愛的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應該要負責節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味沉溺下去,把責任和煩惱推給一個剛上國中的孩子。就像蓮對娜娜說的:「你老是獨自期待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讓自己得不到幸福,這樣不是很空虛嗎?」所以我對千秋的判決就是死,因為活著的他已經沒有救了。
曾經有人問我是不是很討厭千秋,所以這樣虐他。我當然不討厭千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