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
極輕極輕。
是活的。
陰律司狂喜。
錢小川與柱子弄成今天這樣子,他有錯,心裡自然也是愧疚的,所以,即使是一點點,在得知這小東西還活著還有救時,心一下子,便活絡了起來。
這須彌山,有神鹿,頭鹿銜草置吻旁以燻之,頃刻復甦。
不管頭鹿多難找,這小東西,總算有一絲活著的希望了不是嘛?
——
時間過得很快,至那次須彌山一事至今,已有四個年頭。
通州酒肆內,一個紅衣小娃娃正坐在比他還高的桌子上,聽同樣一身紫衣的叔叔講故事。時不時地,還懵懂地插幾句,大眼兒撲閃撲閃地,極惹人疼愛。
“那後來捏?神要(鳥)真的(四)了麼?”小娃娃問。
他說話還不太利落,表情又天真可愛得緊,惹得紫衣男子伸手過去捏著他粉嫩的腮好一陣搓揉,嘴裡還不信地嘟嚷著‘可愛’‘怎麼能這麼可愛呢……’之類的話。
“叔叔!”小娃娃不高興了,‘啊嗚’一口咬在紫衣男子的手背上。眼瞪得跟個小燈籠似的,氣鼓鼓瞪人的樣子,讓人忍不住又想逗他一逗。
“哎啊,叔叔也不知道呢,聽說那個糊塗判官後來回了地府一躺查了生死薄等等相關所有記錄,沒見著那神鳥的名字呢……”
“真的呀?”小娃娃一臉地驚訝,那滿是不信的神情超惹人愛,“那神要(鳥)沒石(死)咯?”
“呵呵……誰知道呢。”那紫衣男子依然沒個正經地,伸著手指往小娃娃身上戳。
小娃娃被他被一指一指搞鼓得煩不勝煩,自個兒扒在桌子上滑下地,然後蹬蹬蹬地跑遠了,邊跑還邊回過頭來朝著紫衣男子做鬼臉。
是夜,紫衣男子幫小娃娃梳洗過後塞進被子時,囑咐他快些睡,便㊣(9)站起身往屋外走。在關上門的剎那,他聽到小娃娃稚嫰的聲音響起,雖然聲音很小,但他卻聽得格外清楚。
——噗——噗保佑神鳥不要死呀啊,一定不要死哦——
緋衣男子聽得明白,一怔,站在門外良久。
果真是父子天性麼?
可是東陽,你可知道,就是不死,它也未必躲得過天劫……
以下是廢話……咳咳……
那個,睡睡的結局塔想了很久,之所以敲定這個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那是有原因的(具體請參照本文最後一句)。
看完文的親應該猜到了,這個是極品的前篇,呃……那個,至於除了花花還會不會有續篇,塔在這裡買個關子,嘿。
再說說文。
塔首先呢,要跟各位等文的親說聲‘抱歉’,然後再跟至今未棄文的親說聲‘謝謝’。
因為這個文呢,斷更斷得實在是太離譜了。
塔有反省,所以花花是真的從發文至今沒斷過,當然,塔以後也努力繼續保持花花的記錄。
至於睡睡,它完結了。嗯,雖然看著馬虎了些(好吧,塔自己承認,是有些馬虎)不過對於這個結局塔個人還是挺滿足的。
生離死別那種東西,塔不想因為自己是作者就真的寫一個幸福美滿的結局(話說起來,塔這段時間常被人說成後媽,那個汗呃……)而且說實話,這算是塔自個兒小小的惡趣味了。
因為頭一回寫文,然後第二本書第三本書第四本書……等等,可以連在一起構成一個不存在的世界,雖然這話有些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