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4)

那,就算站著不懂都可以隱隱約約地看到奧古斯丁的大鳥了,更不用說在外面奔跑啊什麼的,看多了會長針眼的啊!!為什麼不拿他自己的褲子而是要做呢,一來是他自己的褲子都是長褲,又厚(都是冬天的褲子),奧古斯丁肯定穿不慣,二來,用毛皮做去到新部落才不突兀。

想到了就去做,伍斯凌一向都是行動派的,立刻就去拎來奧古斯丁一捆皮毛。要縫東西,有了皮料還不行,還要有針線。線有了,每個獵到的動物的筋都有被留下。針的話,車上那些個針肯定用不了的,碰上這些鞣製得並不好的獸皮,扎都扎不過去。似乎記得,原始社會的時候,骨頭是可以用來磨製骨針的,那就用骨頭磨吧。於是伍斯凌把皮毛和筋放到一邊,找出沒來得及丟的骨頭,磨起針來。

聽到凌要幫自己做衣服,奧古斯丁十分高興,為了能儘快穿上他的伴侶做的衣服,他也投入了磨針的行動之中。

備好各種工具,量了奧古斯丁的資料,然後又觀察了好一陣子自己的褲子之後,伍斯凌開始動手了。先用一種在山腳撿到的比較鬆軟的石頭在獸皮上畫一個大褲衩的形狀,畫兩份,然後用匕首割出來,然後縫。

在拆了一次線,紮了自己手指三次之後,一條皮褲誕生了。

伍斯凌剛打完最後一個結,奧古斯丁就興奮地把皮褲拿過來,扯開皮裙,然後,然後呆住了。

看著光不溜秋,拿著皮褲不知道該怎麼下手的奧古斯丁,伍斯凌撲哧地笑了,走到奧古斯丁身邊,示意他在石床上坐好,然後拿過皮褲,幫奧古斯丁穿上。

穿著凌做的,呃凌說這叫褲子,雖然感覺有點怪,但還是很興奮,因為這是他的凌為他做的。

伍斯凌選的是一塊類似豹紋的皮毛,因為毛皮並不大,所以褲子也沒能做多長,比那些所謂的熱褲長一點,褲子也不寬,緊緊地貼在奧古斯丁古銅色的大腿上。靠,太性感了。

他鄉遇故知(修)

為了讓自己也不顯得突兀,伍斯凌也給自己做了一件皮褲,在奧古斯丁的強烈要求之下,伍斯凌也選了和奧古斯丁一樣的一塊皮毛。做好之後伍斯凌脫下了自己的牛仔褲,疊好放進包裡,然後換上新褲子。

白色板鞋,豹紋皮褲,白色T,看了自拍的一張圖之後,伍斯凌笑了笑,這一身感覺還不錯。

出發這一天一早,伍斯凌就跑去把車子開到了山洞門口。行李大部分都已經裝好在獨輪車上了,就剩下伍斯凌的大鋁鍋。吃完早餐,收好鋁鍋,把火滅掉之後,伍斯凌就把車子開進了山洞。車上的東西,伍斯凌還暫時不想動。因為他還不知道那個部落是怎樣的一個部落,去了那裡看過之後再作打算。

用幾塊大石頭封住洞口的一半,扯過幾根被撇到一邊的長在洞邊得藤蔓,再將幾根灌木枝插在洞邊之後,倆人就出發了。

行李都是奧古斯丁拾掇的,走著走著,伍斯凌發現,獨輪車上也插著許多剛才插在洞邊的灌木枝,經過一番“交流”之後,伍斯凌終於明白,那是一種能散發出毒蛇和毒蟲都很討厭的氣味的一種植物,這種植物很濫生,折下一根樹枝□土裡就能生長。而且除了毒蛇和毒蟲,一些獸類也很不喜歡這個氣味。

可能是因為有這種植物,也可能是因為伍斯凌的幸運體質再一次起了作用,這一路他們都沒遇到什麼大型猛獸,甚至還看到了只灰色的和老鼠很像的但是體積比貓大的動物撞在了樹幹上。除此之外,伍斯凌還收了不少好東西,溪邊的一片地上發現了一小片紅薯,全部挖走,一顆不留;碰到幾窩抱窩的野雞,嚇跑人家之後,偷走了一堆野雞蛋;去撿柴火,發現一叢姜,挖走;一棵奶瓜樹,一顆不留,帶走……除此之外,還收了不少可食用菌類,伍斯凌用那種堅韌的草把小蘑菇們穿成一串一串的,掛在車上。

這一個行程,完全沒有趕路的氣氛,倒是像春遊,走走停停,吃吃挖挖,原本據說只要兩天的路程,生生被他倆走成了三天多。

第三天下午,他倆終於來到了目的地,西山部落。

越靠近,伍斯凌就越緊張。加入一個部落,就意味著他開始真正地進入這個世界。想到這裡,伍斯凌下意識地抓住奧古斯丁健壯的手臂,往他身邊靠了靠。

奧古斯丁似乎感覺到了伍斯凌的緊張,停下車,摸了摸伍斯凌的腦袋,“凌,他們很好的。”

剛抓上奧古斯丁手臂的時候,伍斯凌就覺得有點鬱悶了,他怎麼想也想不通,為啥自己會做出這麼一個動作呢?抓就抓了,等下放開就好,但是現在又被摸了頭,作為一個男性,被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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