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可以忍受的時候,常念願意忍,不想忍受的時候,一口咬過去,乾淨利落。
比如這個娘兮兮的小男人每天晚上都要抱著他睡,美其名曰培養感情。在常唸的尖牙之下,男人手腕上新傷疊舊傷,十天半個月都沒好利落。最後,還是大男人看不慣,半哄半威脅地讓小男人打消了念頭。
後來,常念從別人嘴裡知道了大男人叫“泰格”,小男人叫“茶茶”——之前一直以為小男人叫“阿父”來著,因為小男人對著他的時候總是這樣自稱。
同一個屋簷下睡了幾晚,常念初步斷定泰格和茶茶是那種關係。不過,這對他來說沒什麼,只要不當著他的面做某些和諧運動就行。
白天泰格通常不在家,他要出去打獵。茶茶一般也很忙,他要和其他男人們出去採集果子、處理動物的皮毛。這讓常念十分愉快,因為這就意味著白天沒人“煩”他,他可以在附近隨意轉悠,收集資訊。
話說,轉悠了兩天,常念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情況:這裡沒有女人。說奇怪也不奇怪,根據腦殘發小的大腦回路,在小說裡營造一個沒有女人的世界,絕對有可能。所以,常念接受起來也不算困難。
這個世界的環境倒讓常念青睞有加,連帶著對發小也高看了一眼。
這個地方說是個村子也算不上,這裡的人都叫它“部落”。人們並不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聚居,而是大家住在一片叢林之中,各家的木屋離得都比較遠,相對留出了一片私人領地。
這片叢林被一條東西向的小溪一分為二,常念所在的部落位於溪水南邊。
叢林邊上長著一圈開花的灌木,把部落圍了起來。灌木帶密密實實,差不多有兩米寬,此時正是春末夏初,枝條上開滿了花,一朵挨著一朵,一層壓著一層,整個部落都瀰漫在淡淡的花香中。
對於常念來說,這堵灌木牆很高,站在高處望過去依稀能看見灌木的那邊還是叢林,一眼望不到邊的叢林。他也曾試圖鑽過去,打探一下外面的情況,但是灌木莖上長著刺,雖然常念身板很小,也不敢輕易鑽過去。
沒關係,他多得是時間和耐心。常念決定先把部落裡的情況摸清了再說。
在部落裡,常唸經常碰到一些忙碌的成年人,他們之中絕大多數會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嘴裡親切地叫著“毛毛”,常念把這歸功於他家“主人”的人緣不錯。當然,也有一些人很冷漠,碰到了這樣的,常念會比他們表現得更冷漠。
常念發現部落裡似乎有很多人都喜歡把狐狸當成寵物,那些小狐狸模樣都差不多,個頭有大有小,毛色也各種各樣,最多見的就是黃毛的和雜毛的,此外還有紅毛的,甚至還有綠毛的,像他這樣渾身白毛沒有一絲雜色的目前為止還沒見到第二個。
小狐狸們有的很淘氣有的很乖,有的見了他會伸長小脖子“吱吱”地叫,看起來也挺可愛的;但是有的就會奔過來,千方百計想撓他一把或者爬到他身上,當然,常念是不會讓它們得逞的。
常念還發現了一個情況,有些看起來比較年輕的男人看到他後總會用開玩笑的語氣調侃幾句,那感覺就像是對待相識多年的老朋友。常念很是納悶,這些人好像把他當成了人類同伴。
這種嘴上罵著實際上很親密的感覺總會讓常念想起姜鴻,那個一起穿開襠褲長大的發小,那個見到他就犯二、平時娘兮兮的發小,那個害他穿越到《魔幻大陸》的人。
常念在心裡說了一萬次等他出去了一定要把姜鴻暴打一頓;但是,或許實際情況是他會帶他出去狠搓一頓。
此時此刻,常念趴在河邊想事情,旁邊放著姜鴻的小平板。
當初常念還擔心茶茶會把平板和保溫杯私吞,或者當做稀罕物獻給部落的首領。誰知,除了一開始的好奇之外,茶茶對這倆東西根本沒怎麼在意,只是在當天晚上和泰格“研究”無果之後就還給了他。
並且,茶茶用軟軟的獸皮給常念縫了一個小肚兜,一頭掛在脖子上一頭綁在腰上,正好貼著肚皮,能把巴掌大的小平板放進去。
對此,常唸對茶茶的好感多了幾分,直接表現就是在對方親親抱抱的時候僵得不那麼厲害了。
常念貼著草地趴著,眼睛瞥見身旁的平板,伸出毛絨絨的小爪子在上面戳了戳。沒在意觸動了哪個按鍵,螢幕亮了。
常念“噌”地一下站起來,趕緊湊過去看。開機頁面緩慢登陸中。
即使常念不是發燒友,也知道這東西是件神器,市面上還沒出,是姜鴻一個網上認識的朋友送給他的,當初剛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