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敢相信我們認識9年了。”John說,他抖開了他的晨報,在窗外的光線下做漫無目的,不著重點的傻瓜式消遣性閱讀。
“9年?恩,算一算差不多是認識了這麼久,我那會兒才27歲你就找上我了。”我正對著放置在書桌上的空棋盤進行一場腦內的自我競賽,淡季,犯罪的淡季,我要被這淡季給逼瘋了,我已經在考慮應該替那彈孔笑臉的旁邊再增添點什麼花樣好讓它豐富一些,我把我的手指兇殘的擰在了一起。
John意識到了我的煩躁,他連忙站起來催促我,“Sherlock,我覺得我們最好出去走走,找點樂子?我不想剛搬進來,這房子就因你的無聊而被你拆成散的了。”
他默契到不需要我開口抱怨,就已經能夠準確的領悟到我的內心,是的,他完全沒有分析錯,我正在,非,常,的,鬱,悶。
連我也不敢保證我在大腦活動的低潮期會幹出些什麼蠢事,我記得有一回我當著John的面注射鴉片了,有一回我窩在房間裡14天沒有出來,有一回我拿我的房東太太做起了文章揭發了她的情事,有一回我用魚叉叉完一頭死豬然後渾身浴血的坐地鐵回家。
我對散步這種浪費時間的閒事居然沒有多做嘲諷就跟著他出去了。
我們擠在玄關前面對面穿上各自的外套,我先走出公寓,John在我身後負責鎖門,他的一隻腿踩下臺階,一隻手臂筆直的拉著那馬蹄鐵,藉助外力用力將那門關上,我聽見了關門聲回頭望了他一眼,他的手從馬蹄鐵上挪開,我看著那小裝飾品被他拉扯的往左邊傾斜了幾度,接著他就放著那歪斜的馬蹄鐵不管啦,我微笑的背著手等待他走近我肩膀旁的步伐。
John揮舞著雙臂,他走起路來非常的有氣勢,我揣著風衣口袋,時不時斜眼看他的髮旋,John筆直的朝前走,他的視線集中在前面的某一個點,他堅定無比,就像一名行軍計程車兵。
我們閒逛至海德公園,他驅趕著腳下的鴿子,大步往前走,等我們步行到湖畔時John終於放慢了腳步,他背著手開始享受溫暖的上午陽光。
我扭過頭盯著他背在身後的手,我知道我可以,而且只需要一瞬間就能拉住他的手,我將我的手從口袋裡拿了出來,垂在身體旁邊,我的手背似有若無的觸碰他的夾克外套,我覬覦的不是他藏在內側口袋裡的錢夾,如果我需要不動聲色的弄到他的錢夾,這步驟兩秒就能完成,可我相中的是他身後那雙忠誠可靠的手。
我牽過他的手,並且不止一次,我銘記著那掌心裡粗糙的紋路和堅強的暖度,我也銘記著我與他掌心重合時那一刻的心情,當年託蘇格蘭場的福,用一條手銬將我和John的距離拉近的無比親密,我牽著他,在月亮底下翻越了一道鐵門,他後來鬧彆扭不肯再與我十指緊扣,於是一路逃奔下來他為了跟上我的速度,都用他的小指頭死死的拽緊我的衣袖,我的大衣袖子被他扯爛了肩線,我至今慷慨大方沒有開口向他索賠。
那是我們年輕時的某一段神奇歷險,我如今36歲,可我覺得我與當初那個Sherlock Holmes不盡相同了,由於年輕時的一次中彈,我破繭了。
我那時在手術床上瀕臨垂死,我從不相信幻象,更加沒有承認過死亡白光這種東西,可我確確實實的經歷過一次瀕死體驗,我困在那死亡的塔樓裡差點走不出來,而John Watson的名字讓我得到了重生。
我感激他,如果可以,我願意將數以萬計的感激從心裡掏出來送給他。
我伸長手,十分大膽的抓住了他背在身後的一隻手掌,他掌心裡的溫度十分的高,我緊緊的握住了他,然後緊張兮兮的抿緊嘴唇等待捱罵或者捱揍,這方面我在他面前總像個做了錯事的孩子,我承認我不如他感情豐富,我不知道要如何正確處理感情,我只是想在這個時候牽一牽他久違的手,我很久沒這麼幹了,我想念那觸覺了。
我握住他走了兩步。
“Sher……Sherlock……你正在牽著我的手。”他十分不解,十分困惑,“你又在辦案?這是你的一種辦案方式?你在借用我的手進行一樁實驗?”
“都不是,John。”
“可……可你正在牽著我的手。”John在旁邊仰著頭不停的對我發牢騷,“為什麼牽著我的手?為什麼?我不需要這樣我也能走路,不是嗎?你正在牽著我的手,你知道嗎?”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是的,我正在牽著你的手,我的手心和你的手心疊在了一起,除此之外,也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