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小羅賓,除了往後某天,突然面臨坑爹任務(雙關)──‘為啥是留著我來殺死克拉克啊混蛋布魯斯!’──的人生以外,最美好,最快樂,也是最溫柔的那段童年時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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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附錄】關於(當年的)韋恩宅食物鏈:
阿爾弗雷德≒馬莎肯特>>>布魯斯韋恩>小屁孩>>>>>>>克拉克肯特【參考資料】
☆、外傳附錄之二(非正文)
作者有話要說: 下一章接續外傳07【Pride and Prejudice,奧利佛奎恩,傲慢與偏見】前篇
同附錄之一,關於外傳的起源,因與果:
為什麼最後【外傳】這個系列,關鍵詞是“世界名著”?
理由很間單,在我設定裡,2300萬年以後的未來,卡爾艾爾所寫的《我所見證的一段歷史:最初的Justice League》,肯定會是世界上最出名、最廣為流傳的一本書──然而,它雖然因為打著“聯盟首任主席自傳”的名號,風行全宇宙,事實上,這本書寫的,也不過是早期正聯的冰山一角而已。
如果仔細追究“自傳” 的定義,它肯定不夠格。
因此,【外傳】其實就是那些《我所見證的一段歷史》裡面,沒有描寫的過去片段。可想而知,當年不少故事,就連克拉克肯特本人,也不會完全全方面知情。但這並不奇怪,本來就算他是超人,他也不會是全知全能的──這句話算是【外傳】的通篇主旨:
“那些卡爾艾爾知道,以及,不知道的事。”
以下,放上【系列第七彈:05】至【系列第十一彈:06】的靈感來源以及附註:
5)關於外傳05【Nesnesitelná lehkost bytí,克拉克肯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書名《Nesnesitelná lehkost bytí》,作者是捷克裔法國作家Milan Kundera。
這部分大概會是目前為止最長的吧?都分成【前、中、後、終篇】四個段落了XD
超過兩萬字的篇幅裡,事實上不難發現:【名字】這個觀念一直被重複提及。
因為克拉克肯特生來就有【兩個不同的名字】,這便是他生命中那“不能承受之輕”。
路易絲萊恩只看見超人“卡爾艾爾”,馬莎與喬納森夫婦則是男孩“克拉克肯特”。
最後出現在他生命中的,布魯斯韋恩,卻反而不加以區分,喜歡他本身的存在。
這對於氪星人而言,無異“早就不敢奢望的事情”,也是最終他非他不可的理由之一。
6)關於外傳06【L’étranger,迪克格雷森,局外人】
書名《L’étranger》,又譯為《異鄉人》,作者是法國的小說家Albert Camus。
本文中的夜翼,與原作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他被收養的時候,蝙超已經結婚了。
所以,迪克格雷森,不只是【布魯斯】的養子,一樣也是身份曝光後【克拉克】的養子。
他深愛兩位父親,目睹了他們的犧牲/讓步/掙扎/對峙/彼此傷害/頑固不化。
迪克格雷森是這段感情的局外人,他是世界上最瞭解他們,也最不懂得他們的存在。
感謝有人,認真的讀完我以上話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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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世界名著之外他未曾提及的事】以下2。7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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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05【Nesnesitelná lehkost bytí,克拉克肯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前篇
他的中間名源自希伯來語,意思是‘上帝將會贈與富饒(God will increase)’。
這是真的。
至少,對那個,願意把他扛在肩膀上,出門遊玩的養父;對那個,即使發現他是怪物,也總是默默守候在一旁的婦人而言。
只是如此吧。
他此生的人類父母太過單純,太過老實懇切。他們甚沒曾去猜想,上帝耶和華究竟──
在他身上加諸(increase)了什麼?
……
“據說萊恩小姐終於